四川省金川县开展“预防校园霸凌我们在行动”活动

与法同行 2024-04-22 11:38:32

为进一步提高未成年学生遵纪守法的法律素质,有效预防校园霸凌,减少违法犯罪,切实促进广大学生健康快乐成长。日前,四川省金川县司法局勒乌司法所与勒乌派出所联合开展了以“预防校园霸凌,我们在行动”为主题的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活动中,勒乌司法所工作人员以河北邯郸某事件为背景,为全校师生及学生家长就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等法律知识进行宣传宣讲,重点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中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防火、爆炸等严重犯罪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等相关条款。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经历和近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例,从校园暴力、欺凌的成因、类型、危害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校园欺凌等方面,详细讲解了遭遇校园欺凌的正确处理和应对方法,同时告诫同学们校园暴力、欺凌害人害己,引导同学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面对校园暴力、欺凌时既不做冷眼的旁观者,也不做沉默的受害者。同学们纷纷表示,拒绝校园欺凌,立志做遵纪守法、友善待人的好少年。

下一步,勒乌司法所将结合新时代预防校园暴力、欺凌的新要求,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不断加强所校联动,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学校构建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李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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