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校园霸凌要追刑责—最高检检察长就未成年人犯故意杀人罪表态

芸芸纵声 2024-03-22 15:56:20

据最高检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0日至21日最高检检察长应勇率最高检调研组到宁夏固原、银川调研时强调:未成年实施故意杀人等重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责。这一表态对于人民用法律严惩校园霸凌者的呼声给出了坚定回应。此前很多法律界以及教育界人士认为对于校园霸凌者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如今看来大错特错。原因有三:

一、从心理上来看,很多校园霸凌者已经具备成年人思维。心理原因是之前很多人反对对霸凌者施以重刑的最主要原因,认为年轻人冲动,本质不坏,应该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但绝大多数案例都显示出与之相反的结论。那些校园霸凌者以社会大哥自居,以欺人伤人为荣,多收小弟,长期寻衅滋事,不考虑年龄因素,单从法律条文上来看,已经符合了恶势力定义。如果从邯郸杀人案来看,三人提前挖坑布置埋尸地点,已经具备了成年犯罪者预谋杀人的思维方式,这与一些专家认为的年轻人冲动,不懂事完全是大相径庭,对其使用相符合的惩罚才能更好的起到法律的规范和惩戒作用。

二、从身体上来看,初高中生已经具备成年人甚至超越成年人的身体素质。身体原因也是之前一些专家反对对未成年施加高刑罚的重要原因,认为未成年人身体发育不完全,尚不具备完全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不过就实际情况来看,无法完全掌控自身行动能力的情况绝大多数集中在幼儿园时期,顶多延伸到小学时期,对于初高中生来说,不仅身体掌控力上与成年人无异,甚至在身体素质上几乎是人生中的巅峰状态,完全具备为自身行为负责的能力。

三、从社会地位上来看,霸凌者家庭地位远超被霸凌者。在绝大多数案例中,霸凌者不仅仅是身体素质占优,其家庭背景也远远高于被霸凌者,对于被霸凌者来说,依靠法律来讨回公道几乎已经成为最后一张底牌,一旦失去这张底牌,往往只能使用非法手段,这对于社会稳定会造成极大困扰。

我国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问题一向高度重视,在邯郸杀人案之前,我国刑法关于未成年人负刑责的年龄已经附加上了一条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等同于变相调低了刑罚年龄标准。近日最高检检察长强调未成年实施故意杀人等重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责。预计邯郸杀人案三位凶手即使不面临死刑,也会是自严打以来的未成年最高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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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3-22 19:49

    希望听到应总检长说“严惩”两字[点赞]

    今非昔比 回复:
    什么个严惩,枪毙才能服众,问题刑法是不能

芸芸纵声

简介:以百姓视角看待社会百态 及解决方案,可以关注共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