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咳常用药右美沙芬列入二类精神药品,还能不能用,如何使用

王秋冬谈心 2024-05-11 21:48:34

昨天,我接到小刘的电话,自己常用的的镇咳药物管控了,听说是精神药品,我赶紧趁机买了六盒右美沙芬片储存起来,今天又接到老刘的电话也是询问右美沙芬的失去,担心自己以后还能不能够使用?如何使用?等等,为了打消更多人的疑问,今天我给大家普及一下,请收藏使用!

氢溴酸右美沙芬片

近日,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调整精神药品目录,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一、将右美沙芬、含地芬诺酯复方制剂、纳呋拉啡、氯卡色林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

二、将咪达唑仑原料药和注射剂由第二类精神药品调整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其它咪达唑仑单方制剂仍为第二类精神药品。

这个规定一出,大家有很多疑问,误认为以后使用不成了,其实不是这样,国家出台规定的目的不是不让使用,而是要规范使用,不要滥用,患者是可以使用的,但是使用是需要有相关手续的,没有以前使用方便而已,需要根据如下规定到一样开具处方使用,也可以到零售药店凭医生处方购买使用,所以仍然可以使用。

能不能使用?如何使用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的通知,医师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时,应当在病历中记录。医师不得为他人开具不符合规定的处方或者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签名并进行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拒绝发药。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既然右美沙芬已经列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那么究竟该如何使用呢?

一、要严格把握药品的使用指征

任何药品都有明确的使用指征,右美沙芬也是如此,用于各种原因如急性鼻咽炎(感冒)、上呼吸道感染、急慢性支气管炎、肺炎、肺结核、胸膜炎、心肌炎、肿瘤等引起的干咳或刺激性干咳,使用时必须严格把握上述使用指征,不可盲目使用。

感冒出现干咳

二、不要过量使用

右美沙芬属于中枢性镇咳药物,口服:每次30mg,每天3次。在正常的用法用量的情况下,虽然有一定成瘾性,但是成瘾性比较小,但是如果过量使用,成瘾性增强,会导致成瘾,而且过量会引起神志不清、支气管痉挛、呼吸抑制等,所以不要过量使用。

三、不要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等药物合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是一类常用的药物,临床上主要有比如异烟肼片、异卡波肼片、呋喃唑酮片、灰黄霉素、利血平、异卡波肼、司来吉兰、吗氯贝胺、硫必利等药,以及苯乙肼、帕吉林、托洛沙酮等药物合用,如果合用,可致高热、昏迷,甚至死亡,所以不要合用。

四、痰多不易咳出者禁用

右美沙芬属于中枢性镇咳药物,镇咳作用比较强,但是如果痰多的患者,而且痰液粘稠不易咳出,是禁用右美沙芬的,否则可能会导致痰液堵塞气道,引起窒息,乃至死亡,所以痰多不易咳出者禁用。

痰多者不能使用

五、服用药物不要饮酒

酒中含有乙醇,乙醇对中枢有抑制作用,而右美沙芬也会抑制中枢,如果合用,对中枢的抑制作用会加强,会发生危险,甚至会因为严重的呼吸中枢抑制而导致死亡,所以不要饮酒。

六、特殊患者不要使用

右美沙芬可以用于正常人群,但是对于一些特殊人群,如哺乳期妇女、妊娠期3个月以内的妇女、2岁以下儿童、严重的肺部疾病,有精神病史者,哮喘性咳嗽或者痰多者等不要使用。

七、不要长时间使用

任何药物都是有使用疗程的,如果使用右美沙芬7天咳嗽症状不缓解,应该到医院就诊。如果咳嗽史由细菌感染引起的,需要合并抗菌药物等。

不要超过一周

八、缓释片要整片服用

右美沙芬的缓释片要整片服用,不可碾碎或者研磨后服用,片剂不可拒绝服用,否则会影响药物的疗效,而且还可能增加不良反应,所以要整片服用。

右美沙芬是临床常用的止咳药物,而且是中枢性镇咳药,主要用于干咳,镇咳作用强,长时间或大剂量使用可能会成瘾,所以列入了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在使用时必须注意,合理使用右美沙芬,否则不治病反致敬。

用药有风险,使用需谨慎!如果有疑问,请关注我,我会为你解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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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冬谈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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