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上世纪未本世纪处,一个坊间流传的珍藏版真实故事,也比较切题,拿出来,这个神叨叨的回复大家批判一下!有很强的警示告诫意义!
事情发生在西部某个法庭庭审现场
法庭的庄严肃穆自不必多讲 ,法官正襟危坐
故事的主角是正在受审的犯罪嫌疑人戴某,
犯罪嫌疑人骨骼清奇,面衢清瘦
法官厉声讯问犯罪嫌疑人
电话是谁打的?
是我 !
酒是谁买的 ?
是我 !
玫瑰花是谁送的?
是我!
是谁先动手的?
是我!
是谁 X X X?
是我!
是我!
还是我!
“八国联军 是我带到北京的 ”此言一出
庭审现场有点混乱了
法官一征,沉思良久,环视四周,和其他法官交换了一下眼神
请你再重复一遍刚才所说的话
嫌疑人大声重复
“都是我干的”
“八国联军是我带到北京的”法庭再度混乱
法官法槌一敲
现在休庭,合议庭进行合议 十分钟后宣判
十分钟后 复庭
法官宣判
犯罪嫌疑人 戴某,无视国法,违背妇女意志,酒后胁迫妇女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犯强奸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戴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后能主动交待犯罪事实,有悔过自新表现,具有从轻情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二百三十六 条,以强奸罪判处戴某有限徒刑四年!戴某在庭审现场, 无视法庭尊严,藐视法庭,胡言乱语,扰乱法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9条以扰乱法庭秩序罪叛处戴某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合并执行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