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引发劳动报酬纠纷检察机关高效调解!

扬眼 2024-02-08 18:05:41

对于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来讲,没有什么事比按时领工资回家过大年更开心的了。腊月二十七,章某满心欢喜再次来到泗洪县检察院来,将手中锦旗送给支持起诉的检察官并真诚致谢。

故事要从两年前讲起,章某以打零工为生,与包工头刘某为故交,刘某每次有活都会喊上章某,两年前刘某承包个窗户安装的小工程,喊张某等6人一起干活,谁知工程结束后,其他五人的工资刘某都足额支付了,却没有给章某结算工钱。

“刘某工程款一共结算了三万多,其中我做了115个工,算下来一共是4800元。”章某说,“为了要工资,我都报警了,但是没办法,他一口咬定不欠我钱,我手中也没有欠条,只有一起干活的两个老乡愿意帮我作证。我听说咱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所以就来了。”

检察官带着疑问去联系了刘某。刘某听明来意,生气地道出了事情原委:“我以前经常介绍活给他,他也一直遵守着我两人间的‘默契’,凡是我刘某介绍的活,开工前都要给1000元。上次活没干完他就撂挑子忙自己事情了,该给我的也只字不提。这次故技重施,你说我能不生气吗?”

检察官耐心解释,从法律角度分析这1000元好处费的性质以及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相关规定,农民工付出了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这与“好处费”是两回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因章某未支付“好处费”而克扣其应得的劳务报酬。见刘某似信非信,检察官化身调解员继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刘总,案子到检察院我们肯定不能袖手旁观,政府机关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都持零容忍的态度!您到哪这事都不在理。章某也自知有不对之处,愿意让步以示诚意,再说金额也不多,咱还是以和为贵,妥善处理,不把烦心事带到新年。”

经多轮沟通,刘某终于松口同意支付章某劳动报酬,欠付两年的劳动报酬在检察官努力下仅用两天便成功化解,双方也摒弃前嫌,握手言和,相约新年继续合作!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一件件看似不太起眼的小案,件件都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更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公平和效率的期盼。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情。新一年,泗洪检察将不负使命,砥砺前行!

通讯员 张慧园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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