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新规3月实施,是好事还是坏事?

近日,官方发布《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实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将快递放在驿站,如有违反,快递企业将被罚款,最高罚款3万元,被各大主流媒体广泛报道后,由于对于新政策的过分解读与渲染,很多快递小哥表示想退出快递行业。

新规真的有那么可怕吗?不少媒体为了吸引眼球过分解读,将重点聚集在送货上门与罚款上,让人们以为不送货送上门就得罚款最高三万元,这种过度解读新规只会增加消费者与快递小哥的相互的矛盾与不理解,并无其他益处。

新版修订的条例主要有三点

第一3月1日起,明确规定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的行为属于违规。

第二收件人可以签字或其他方式确认收到快件,可指定代收人验收快件,不能当面验收快递的可另行约定其他方式收到快件。

第三若有未经用户同意代收或将快件擅自放在驿站以及暴力踩踏快件等,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1万元以上3万元。

实际上,类似的内容早在2013年发布的快递行为条例中就有所提现,这一次只是更为细致了。

快递小哥最为关注的,也是各路媒体报道最广泛的,就是送货上门的问题。很多用户吐槽,未经同意就把快件送到快递柜或驿站,让消费者自取,这也成为网络上用户投诉最多的热点之一,因为以前很多快递都是送货上门,不知是约定成俗还是其他原因,快递上门不知不觉消失了,只剩下仅有的几家快递可送货上门,这引起了很多用户的不满。

而实际上,包括小哥在内,快递从业者对于新规无需过度焦虑。首先,只有未经用户同意擅自投柜投站,才会被罚,也就是说快递在投柜投站前需要跟收件人联系,确认或告知对方,征求收件人的意见,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送货上门还是投柜投站。

另一方面,相同的表述并非第一次提及,其中在包括2018年实施的《快递暂行条例》、正在修订的邮政法、各地颁布的相关规章中都有所涉及,只是由于监管不到位,很多人都不清楚还有这个条例。

小编认为,新条例的实施有利于从法律上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在实际生活中也会减少相应的投诉问题,但是不能一刀切,所有快递都必须送货上门,在执行层面这是不现实的,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送货上门是快递服务的基本要求,但不是唯一的选项。是要上门,还是要投柜投站,要依据双方约定来执行。

从发生争议的大多数案例来看,不少情况是,收件人并没有求送货上门,而是派件前电联环节的缺失,有的只发短信,有的干脆连短信都不发,导致用户根本忘记了网购的商品,等想起来后,却发现快件在驿站已经找不到了,这必然会导致用户的不满。

而从快递小哥角度出发,在派费持续下滑,派件量却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全部上门或电联并不现实,这个要求是在难为人,即使电联这个环节,也有一些不畅通的问题。有些用户会将小哥的手机号设置为骚扰电话,而隐私号码的大规模普及,小哥即便想打电话,也无法联系。

新规实行,对于小哥来说,什么时间与收件人联系,电话不通怎么办,什么时间送件等问题又会导致一些新的难题,这还需要各地的快递行业就可能会出现的新的问题发布细则,给予解决办法。

新规落地后不能将全部压力都转嫁给一线小哥,能否采取提前选择,快递分流的方式,比如用户网购后就可以提前选择送货上门还是投送驿站的形式,还可以适当调整快递小哥的派件费用或者增加区域快递小哥的数量,减轻派件难度,增加快递小哥的积极性,而不是一刀切的通过强制考核来要求小哥上门。

近年来,快递外卖等行业与用户之间的问题不断出现,要弱化这些矛盾,不能只是体现在规定上,也要考虑双方的心里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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