闹大了!男孩碰倒13万自行车被索赔,吵翻天:风险自负or少年闯祸

不肥不瘦的五花肉 2024-05-18 20:40:14
闹大了!男孩碰倒13万自行车被索赔,网友吵翻,风险自负还是少年闯祸

大家好,我是爱哭的小奶猫。在此提前恭祝阅读本文的朋友,家庭和睦,万事顺利,财源滚滚,心想事成!

事发5月7日,直辖市天津,一个17岁少年骑车来到一个店铺门口,他想把自行车停放在墙边,结果不小心碰到了墙边一辆自行车,导致那辆自行车倒在地上。

少年扶起自行车,向店铺里出来的几人道歉,结果对方说出来的话让他大吃一惊,对方告诉他这辆自行车价值13万,少年碰倒造成磕碰,需要赔偿。

因为少年未成年,所以少年的家长让人协商,双方讨论不出结果来,车主决定走法律途径。他已经委托律师,准备起诉。

事情传到网上,引发了巨大的争议。

首先这辆车的确有这么个价钱,车主不是存心讹人。这辆车是崔克P1限量涂装版,车主刚买一周左右,售价近13万元。

崔克是世界上最贵的自行车品牌,它旗下的车子有些价值百万千万,实在让人无法想象。

咱们老百姓甭管它值不值,至少人家卖出去的价钱就是这样的,咱们必须承认。

其次,这辆自行车就是被少年碰倒的,这也是毋庸置疑的。当时崔克自行车是贴靠在墙边的,少年想把自己的车子放上去,结果碰到了,导致崔克自行车倒在地上。

最关键的问题是,这辆13万的车子倒了,有明显磕碰,造成了损失,这个责任到底怎么划分,是少年的责任,还是车主的责任,或者说双方各有责任?

——北京网友:民法典风险自担原则,你既然把那么贵重的车子毫无防护的放在有明显安全隐患的地方,就应该意识到会有被碰到的风险,那就要承担安全隐患带来的不利后果。

——上海网友:这种车增加了全社会出行注意负担,也增加了全社会的出行成本,应要求强制购买保险才能上路,以释放他人出行的注意负担。

——甘肃网友:看了视频完全是碰瓷行为!摆放的就是刚刚平衡的位置,一碰就会倒,而且是人流量大的位置。倒了后马上就跑过来要求赔偿。

大家的态度是一致的,我们承认你这个东西是贵重的,那么贵重的东西你得注意保管吧?没有脚撑,就随意往墙边一靠,这不是存心把风险转移给其他人吗?并且这跟豪华轿车不一样,豪华轿车大家都有基本认知,不敢靠近,你这种自行车,看起来普普通通,摆放的也是随随便便,大家哪里会注意得到呢?

有人认为车主有责任,也有人认为少年有责任。他们认为,不论怎么讨论,少年碰倒自行车的行为是铁一般的事实,如果这辆自行车价值三百块,造成的损失需要15块,少年自己就会掏钱,他的家长也绝对不会不管。

是不是这个道理?所以仅仅是因为价格贵了,少年方面就想赖掉自己的责任,否认自己的过错,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两派人马各说各有理,虽然支持少年的多,但是支持车主的底气也很足,双方互不相让,吵得不可开交。

我个人觉得,首先要排除车主碰瓷的可能,毕竟这件事情跟职业碰瓷的套路特别像,警方需要排除。

如果不是碰瓷,那么少年跟车主之间的责任应该是一九分,少年一成责任,车主九成责任。

在我看来,少年只是一个普通人,在他的认知里,这就是一个普通的自行车,跟自己的自行车一样,他没有风险意识,他的所有行为都没有过错,只是个意外。

而车主是知道自己的车子的价值的,他应该有风险防范的意识,是他自己没有做到,把自己的车子置于风险之中,那么他得承担相应后果。

戴着价值二十万的手镯去打篮球,被人家撞坏了,责任人是你自己,而不是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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