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法,手把手教你开公司(7)——现有公司的处理方式

固律无忧 2024-04-10 13:31:20

“手把手教你开公司”的终结篇,讨论下关于在新法即将实施情况下,现有公司的处理方式。

这个系列即将完结,但是后续我们也会输出更多关于新公司法的内容,作为补充,欢迎关注。

一、不想经营了,公司转让或公司注销

(1)公司转让

法律依据:公司法2023修订

第八十八条 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认缴的出资额的股东转让股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在出资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受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存在上述情形的,由转让人承担责任。

(2)公司注销

A、公司注销后不能免于相应的责任。

举例:公司干不下去了,去工商办理注销,手续有瑕疵或者不符合简易程序但是签了保证书等保证公司已无债务,公司注销后,债权人要主张权利,是可以直接起诉原公司股东的。

法律依据: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百四十条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B、尽量满足简易注销。

前提条件: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

法律依据: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百四十条 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 市场主体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未发生或者已结清清偿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应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并由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的,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登记。

市场主体注销依法须经批准的,或者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

二、减资或增资

(1)减资

A、减资是否交税,只退回对应投资款,不分配,不会缴纳所得税,通常也是这样子,减资不等于逃避股东原来出资义务;

B、减资后股东不能绝对免责。、

C、减资一定合法合规,如果想通过减资要逃避股东责任,是没有意义的,但是减资如果是用来规避未来公司经营中责任,是个最直接,且有效的措施。

法律依据: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百四十条 公司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股东对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内容承诺不实的,应当对注销登记前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百二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当退还其收到的资金,减免股东出资的应当恢复原状;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增资

增资扩股更有利于新进股东以及公司未来发展,会使公司资产增加;

股份转让的价款是支付给原股东,不会使公司资产增加,并且有可能原股东还要就此承担个人所得税。

小妙招:在5年内持续增资,不间断,分多次到位,股东转款进公司记得备注:投资款。

法律依据:公司法2023修订

第二百二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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