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待了5年,原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限制减刑,减为有钱徒刑后,在看守所的5年计算在有期徒刑中吗?

抓总 2024-01-24 21:33:21

你的问题描述是:

“ 在看守所待了5年,原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不限制减刑,减为有钱徒刑后,在看守所的5年计算在有期徒刑中吗? ”

我很遗憾:死缓执行二年,即使有重大立功表现不经过无期关,直接改判25年有期徒刑,看守所的5年不计算,不折抵在25年有期徒刑之中,并且改判有期后至少还得坐20年,最快总刑期是27年,即判决前看守所5年+死缓2年+改判25-最多5年减刑=27年!为啥是27年,因为在看守所困了5年!死缓最快多长时间出来。就是22年+在看守所的时间!你的描述是死缓减为有期后1.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生效前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与判决结果无关!命都保住了,不要再计较个天天,如果不是缓期执行,直接是核准死刑,还计较吗?2.只有有期徒刑判决生效前看守所羁押时间折抵在刑期当中,无期,死缓无法折抵 !3.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如果没有重大立功表现,绝大多数一般都会减为无期徒刑,无法直接减为有期徒刑,这就是所谓的死缓要过无期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死缓不可能直接减有期,你的理解有误,表述有误,法律是庄严神圣的,不要和法律开玩笑

正确的理解是

对于那些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情况,则不能少于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但如果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后又进行减刑,那么减刑后的刑期不得少于二十年。

也就是说死缓改判为无期,无期减为有期徒刑,减刑最多减五年,减刑后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这个时候判刑前无论在看守所羁押了多久,都不做改判的任何参考,不做为改判的任何依据,更不计算在实际执减刑后20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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