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刘鹏律师:农村拆迁中4种情况可以完全拒拆

中恒信律师事务所 2024-04-17 16:22:41

城镇化发展速度越来越快,很多农村地区都在征地拆迁。老百姓希望多拿补偿,拆迁方则希望少花钱尽快拆,这其中就会产生很多矛盾。为保证公平公正,老百姓权益受到合法维护,北京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依托法律要旨及裁判规则,重点解读了农村拆迁中4种完全可以拒绝的情况,供大家参考。

一、4种拆迁可以拒绝

1.协议拆迁

所谓协议拆迁,就是没有经过审批、公告的,没有强制性的拆迁行为,通常是一个拆迁公司之类的民事法人,与咱们被拆迁人之间展开商议,签订的协议实质上就是民事合同,并不属于行政意义上的补偿协议。遇到这种拆迁,本身就没有行政上合法性,咱们老百姓自然可以拒绝这种拆迁行为!

2.未经过公告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公告行为是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的行政程序,如果未经过公告的行为,是不允许直接予以征收的。否则就是违法的。那么如果村委会或者街道办告诉咱们进行征收,但是却没有下达任何的征地公告,这种征收本身就是不合法的,咱们可以要求对方出示征地公告,对方不出示就拒绝它!

3.未批先征

所谓的未批先征,就是说还没有下达征地批复,就开始了征收程序。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征收中发现没有批复,通过信息公开后,仍然查不到,那么就是违法的征地行为,这种情况下要果断的起诉,要求对方停止征收行为!

4.村委会收回土地

虽然村委会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的土地具有所有权,但是并意味着村委会就有权征收咱们农村的土地!这点非常重要!如果咱们老百姓遇到了村委会名义下发的征收文件,不论村委会如何解释,都是违法的!

二、拆迁必须满足的4个条件

1.拆迁方必须出具政府批文

拆迁方必须有政府相关部门审批通过的征地文件,见不到此文件,农民可以拒拆,甚至免谈。

2.拆迁方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方

任何拆迁,都必须提前告知被拆迁户,告知拆迁的用途和意义,拆迁补偿的范围和补偿方式,征得被拆迁户的同意,否则可拒迁。

3.拆迁方必须明确补偿标准

拆迁方必须向拆迁户说明拆迁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征得拆迁户同意,签订合同,拆迁户不同意的不可强制拆迁。

4.被拆迁户必须得到妥善安置

国家规定,拆迁必须先安置后拆迁,如果没有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安置,就要求拆迁,给被拆迁户造成生活上的困难,农民朋友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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