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辩证思维看《道德经》第二章——矛盾成双,相反相成

空空稻人 2021-06-24 11:51:14

原文: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斯恶已;皆知善之为善,斯不善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较,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辞,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相反相成。美丑、有无、难易、长短、音声、前后都是谓词,或者指代对应谓词所规定的事物,如“美”的事物,“长”的事物,而能用谓词这类有限概念表示的事物必然也是有限的。而有限之物,必然存在某种限度或界限,即当它与它的对方联系起来,从而受到对方的限制时,它的存在便告终止,否则它将不断扩张,从而成为无限的事物。所以,有限之物的持存,只在于存在与它对立并为其界限的东西。譬如说,“美”的存在,只因“丑”与其对立并划定了它的界限。所以,任何有限事物必有与其对立的存在,两者相反相成、互为依据。

无为而治。“有为”或“有言”都有明确的规定,即凭主观意志干涉事物发展,那么必然是有限之物,因而必然存在与之对立的事物——“无为”,即按客观规律办事。凡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结果必然是合理的,因为整个世界都是由客观规律构成的。但是,人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客观,那是上帝、神的能力,与人无关。而且,人也很难做到纯粹的主观,因为凡是脱离客观规律的事物总要被世界所遗弃,而人类做为世界的宠儿,更是客观中的客观。所以,“有为”必然是夹杂些许客观的主观行为,其结果既有合理的成分也有不合理的成分,只是不合理的成分居多;“无为”则恰恰相反,因而它更合理。所以,想问题,办事情,要无为,不能主观臆断、随心所欲,当紧紧把握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借力用力,顺势而为,推波助澜,“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

率性而为。万事万物都包含一定的规定性,它们不尽相同甚至截然相反。譬如,石头必包含石头的规定,否则就不是石头;动物必包含动物的规定,否则就不叫动物;仁义的行为必包含仁义的规定,否则就称不上仁义。事物的发展过程,就是自身的规定性在条件的激发下不断的展开。譬如大树,在雨露阳光的滋养下逐渐发荣滋长,由种子到胚芽再到小树,最终长成一颗参天大树,而不是长成花、动物、人或其它。对于事物自身顺势的发展,我们不应抗拒,抗拒也是无用,因为无论你如何努力,鸡蛋也孵不出凤凰。且“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与其抗拒不如顺应,所谓“万物作焉而不辞”,让事物自由的发展,做最好的自己。譬如,父母在教育子女时,切勿打着爱的名义进行非爱性的掠夺,违背对方的天性和天赋,迫使对方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行为做事,因为人最大的幸福不是拙劣的模仿而是做最好的自己。

有功不居。鸡蛋可以孵化出生命,决定性因素绝不是母鸡的努力,而是鸡蛋自身蕴含的潜质。因为,母鸡怎样也无法将石头孵化。同样,一只母鸡的作用也不是无可替代,在孵化方面其它母鸡或保温箱同样能胜任。因而事物在发展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不是外部条件,而是事物内部的规定性、潜质或者说内在本质,因而“生而不有,为而不恃,功成而弗居”,因为事物发展的主要动力是自身,你只是生逢其时,恰逢其会,推波助澜而矣。你若居功自傲,无视事物的意志,意图操控它的发展,那么必然遭到它的反噬,因为事物的发展必然都是自身规定按一定次序的展开,逆势或超前而为的结果只会导致事物的反抗或毁灭,就像弹簧愈压迫愈反弹,并在压力超过它所能承受的限度时崩坏。而你微末的功劳也将在事物的反抗中消耗殆尽,在事物的毁灭中化为乌有。所以,只有不居功才能不去功,所以说“夫唯弗居,是以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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