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咬人事件频发,公安机关是否应该担责? 四川近期发生了两起未拴绳恶犬咬人事件

雨筠说体育 2023-10-18 12:59:03

恶犬咬人事件频发,公安机关是否应该担责? 四川近期发生了两起未拴绳恶犬咬人事件,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首先四川崇州市一名女童遭到一只恶犬的撕咬,导致肾挫裂伤和肋骨骨折;其次是乐山夹江县一小区门口有未拴绳的狗突然袭击了两个小孩和其他路人。这两起事件都引发了对于养犬管理问题的关注。 根据《四川省犬类限养区犬只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一点,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由县(市、区)公安机关组织捕杀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一百元以上至一千元以下罚款。 从发布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两次事件中的恶犬都是大型成年犬,很可能不是第一次未拴绳进入公共场所。四川公安机关是否有按规定组织捕杀这些恶犬以及捕杀的频率与方法是否得当?在进行捕杀行动中,是否考虑到了采取卫生防疫措施?是否有透明公布相关处理过程及结果,增加公众对相关问题的理解和信任? 总之,希望公安机关能够严格执行相关法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为广大居民,特别是小孩,创造一个更加健康安全的生活空间。同时,也希望公众能够提高养犬的意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人与犬的和谐相处,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通过共同努力,我们才能够建立一个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妙笔生花创作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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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7xxx06

用户17xxx06

6
2023-10-18 18:31

举报你了

驰名双标 回复 10-19 17:15
公安机关是管理者,理应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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