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交警,无权扣押我的车!”广东深圳,女子花1600元购买一辆电动车,谁知上路第三天就遇到巡警,巡警说她电动车超标。扣押了她的电动车。女子再三解释,巡警不清,女子一怒之下把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巡警对她作出的行政处罚,还说巡警没有执法权。女子用9年时间维权上诉,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广东省高院、石家庄普法) 在深圳这座快速发展的城市里,每天都有无数像黄某这样的外地打工者,带着梦想和希望来到这里。 黄某来自湖南,一个普通的家庭,为了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她选择来到深圳打工,希望能在这片充满机会的土地上找到自己的一席之地。 黄某在深圳找到了一份工厂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足以维持基本生活。但是每天往返于住处和工厂之间的长途跋涉,让她感到非常疲惫。 为了节省通勤时间,提高生活质量,黄某决定买一辆电动车。经过几个月的节衣缩食,她终于攒够了1600元,买下了一辆崭新的电动车。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黄某买车后的第三天,当她骑着自己的电动车欢快地行驶在回家的路上时,突然被巡警拦下,并告知她的电动车因为超标而被扣押。 巡警的决定让黄某感到非常震惊和不解,因为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电动车是通过合法途径购买,且完全符合国家的安全标准。 黄某没有就此放弃,她提交了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书以及电动车的技术参数,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并恢复正常的通勤生活。然而,面对执法部门的决定,这些努力似乎都无济于事。 情急之下,黄某选择了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她将负责扣车的公安分局告上了法庭,请求确认巡警的扣车行为违法,并要求撤销对她的行政处罚,返还电动车或赔偿损失。 这场官司,不仅关系到一辆价值1600元的电动车,更关系到一个普通人对于公正和权利的坚持。 法庭审理此案时,公安分局提出,根据当地的规定,超过电动车标准的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他们还提供了生产厂家的证言和电动车现场称重的照片作为证据。 但是,黄某指出这些证据存在瑕疵,称重现场没有她的到场确认,也没有反映出该车辆的具体信息,因此无法证明扣押的车辆就是她的电动车。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发现公安分局依据的《关于限制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并未经过公示,也没有具体的通告文号,因此无法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最终,法院认为本案适用法律错误、超越职权、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判决撤销对黄某的行政处罚,并要求公安分局赔偿黄某1600元购车款。 这场法律斗争从2009年持续到2018年,黄某历时九年才等到了这个判决。这九年中,黄某经历了无数的等待和挫折,但她从未放弃过。她的坚持不仅为自己赢得了胜利,也为普通人争取权益提供了一定的参考。 黄某的故事告诉我们,无论身处何种情况,我们都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的权利发声。在这个法治日益完善的时代,法律是每一个公民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同时,这也提醒了执法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确保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黄某的电动车之战虽然漫长且充满艰辛,但最终证明了正义只有迟到,从不缺席。对于我们每一个普通人来说,只要我们敢于坚持,敢于挑战不公,正义和尊严终将会到来。
“你不是交警,无权扣押我的车!”广东深圳,女子花1600元购买一辆电动车,谁知上
老闫聊史
2024-06-26 14: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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