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妈妈这个事最近又热闹起来了,江母被爆卖惨骗捐,不但有个儿子,甚至还有过四次婚姻,而且还有一个比较恶劣的说法,说她为了继承别人的房产,嫁给了大自己20多岁的将死之人,结完婚40多天对方就死了,江歌妈妈顺利继承财产。
在江歌妈妈这件事情上,一直都有非常尖锐的对立双方,支持江妈的认为不应该对江妈死缠烂打,不应该趁人之危再踩上一脚。反对江妈的则认为,她在拿着江歌这个事情赚钱骗捐。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不管是支持者还是反对者,都要先厘清四个基本事实,不要混淆了这个事情的性质。
一是江歌挺身而出的行为值得赞扬。后面的是是非非,掩盖不了江歌的勇敢,不要把对江歌妈妈的不满,上升到对江歌行为的否定,甚至是诋毁,这是底线。
二是刘暖鑫的行为不可原谅。这一点更要搞明白,不能因为反对,或者说憎恨江歌的妈妈,进而为刘暖鑫的行为进行开脱,更不能对其美化,基本的是非观不能跑偏。
三是江歌妈妈接受捐款情理之中。只要是符合捐献的相关要求,她可以选择公布,也可以选择不公布,这个要以捐款的管理要求和规定为依据,不能进行道德绑架。如果规定要求公布,那么必须责无旁贷,一五一十的进行公布,如果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江歌妈妈有权拒绝公布。
四是江歌妈妈的可怜遭遇。不能成为其损坏他人利益的理由,也不能成为随意骗捐的借口。如果江歌妈妈确实还有其他子女,那么她曾经打造的独自一人抚养江歌,自己成了失独母亲的人设,就是对捐赠者的一种欺骗,这种欺骗不是善意的,需要被揭露和批评,也需要付出代价。江歌事件,不能成为她的挡箭牌。这一点要区分开。
善心是最昂贵和最纯洁的东西,是绝对不允许被玷污的,尤其是用欺骗的方式来博取,更不应当被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