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7旬老人年轻时犯错入狱,妻子跟他离了婚,独自抚养女儿长大。老人出狱后,没地

陈士杰谈国际 2024-10-26 17:30:01

上海,7旬老人年轻时犯错入狱,妻子跟他离了婚,独自抚养女儿长大。老人出狱后,没地方可去,想让女儿接济一下自己,可女儿却一直不愿见他。民警帮老人联系到女儿,对方却质问:他从来没养育过我,我现在为什么要养他?经过调解,女婿出面,同意每月给老人1500元。

(案例来源:醒目视频)

午后,社区民警小李像往常一样在社区里走访。

走着走着,他注意到一个老人正坐在椅子上晒太阳,是他从没见过的生面孔。

老人看上去年近古稀,头发斑白,面容也有些憔悴,瘦巴巴的,正独自在阳光下发着呆。

小李走上前去,礼貌地询问老人的情况。

“大爷,您是刚搬来的吗?怎么没见过您呢?”小李微笑着问。

老人缓缓开口,说自己以前就住在这个社区。

小李听后不禁产生疑问,那怎么之前都没见过这老爷子呢?

了解后才知道,老人姓马,年轻时也曾拥有幸福的家庭,但因为他一时糊涂犯了错,被判入狱,一直关到老,才终于得以刑满释放。

他入狱那年,女儿还小,只能交给妻子一个人抚养。

后来,妻子跟他提了离婚,把女儿带走了,曾经圆满的三口之家,就这样破裂了。

“那您出狱后有没有亲戚朋友可以投奔?”小李虽然听完心里咯噔一下,但还是关切地问道。

老马摇了摇头,脸上露出一丝苦涩:“离婚后,房子也给了前妻,现在我没地方去,也没收入。”

老马说完顿了顿,继续道:“我出狱以后,没有能去的地儿,想让女儿暂时接济一下我,但她始终不肯见我…”

老马说,现在住在这套房产里的,正是女儿马丽莎,但她却不愿意和父亲有联系。

小李心里明白,老马现在的情况确实很棘手。

他安慰了老马几句,决定先联系一下老马的女儿,看看能不能帮父女俩重新建立起联系。

小李拨通了马丽莎的电话,说明了来意,然而,电话那头传来的却是拒绝。

“他从来没养育过我,我现在为什么要养他?”马丽莎的声音中带着几分不满和愤怒。

小李有些无奈,他明白这种家庭矛盾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解决的。但他还是尽力劝说马丽莎,希望她能念及父女之情,给老马一个机会。

“我理解你的感受。但老马毕竟是你父亲,他现在没有地方去,也没有收入,作为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你能不能先让他有个落脚的地方?”小李诚恳地说。

然而,马丽莎却始终坚持自己的立场,不肯松口。她挂断了电话,留下小李一个人在原地叹气。

接下来的几天里,小李没有放弃。他通过三所联动调解,找到了马丽莎的女婿。

经过一番沟通,女婿终于同意每月向老马支付1500元,作为他的生活费。

虽然这个数目不多,但对于老马来说,至少能让他有个安身之所,不用流落街头。

然而,对于老马和马丽莎来说,这件事却像是一块巨石压在心头,让他们难以释怀。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老马有权要求马丽莎给付赡养费。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老马虽然年轻时因犯罪入狱,未能履行对女儿的抚养义务,但他现在已刑满释放且缺乏劳动能力与生活来源,属于生活困难的父母。

尽管家庭关系曾因老马的行为受到严重损害,但法律上的赡养义务并不因此完全免除。

2、女婿虽非直接赡养义务人,但通过调解后同意支付部分生活费,可视为对妻子履行赡养义务的协助。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老马作为老年人,其女儿马丽莎依法负有赡养义务。尽管马丽莎对父亲有不满和愤怒,但根据法律,她仍需履行这些义务。

3、老马作为无收入、无住所的老年人,如果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有权申请相关救助服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金、临时救助等,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社会救助法》第16条规定:国家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家庭或者个人,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特困人员,提供供养、救助和关爱服务。

虽然具体条款可能因实际法律而异,但社会救助法通常规定了国家对于生活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的救助义务。

对此,你怎么看?

(文中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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