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钱包本是好事,但江苏一男子李飞却因此惹上官司。失主刘师傅称钱包里有6300元

若润聊事 2024-11-21 15:01:41

捡到钱包本是好事,但江苏一男子李飞却因此惹上官司。失主刘师傅称钱包里有6300元,李飞只承认捡到1000元,最终法院判决李飞归还6300元。这事儿到底冤不冤? 刘师傅文化程度不高,早年打零工一直没赚到什么钱。后来亲戚朋友看他辛苦,帮他开了个废铁收购站。范二是他的工友兼好友,两人一起打拼多年,日子过得还算安稳。 事发那天,刘师傅联系了卖废铁的吴老板,带上6300元现金准备交易。不料回家路上钱包不慎丢失,刘师傅赶紧报警。警方调取监控,发现钱包被李飞捡走。 刘师傅找到李飞,希望他归还6300元。李飞却理直气壮地说:“我只捡到1000元。”刘师傅无奈之下,只好将李飞告上法庭。 法庭上,刘师傅提供了两份关键证据:一是监控视频,显示李飞确实捡到了钱包;二是吴老板和范二的证言,证明刘师傅当时清点了6300元现金。根据民法典第314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李飞被传唤后,拒不到庭。法院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进行了缺席判决。法院认为,刘师傅的陈述和证人证言高度一致,可信度较高。相反,李飞在民警找到他时否认捡到钱包,后来又改口称捡到1000元,前后矛盾。 最终,法院判决李飞归还刘师傅6300元。李飞不服,质疑道:“如果他说丢了10000元,是不是也要判10000元?”但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和逻辑,而不是随意猜测。 这起案件告诉我们,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刘师傅的行为展示了普通人在面对困境时的坚持与诚信,值得我们学习。同时,这也提醒大家,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保留好相关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大家在面对道德考验时,能够像刘师傅一样,坚守正直。如果你觉得这篇文章有价值,不妨点赞、转发,让更多人看到这个故事,传递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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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老王

老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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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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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润聊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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