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妈拿着4个袋子,将墓地的贡品全部拿走,家属们看到后大吃一惊,称这样的行为

重瓦下庆 2025-04-06 09:52:08

湖南,大妈拿着4个袋子,将墓地的贡品全部拿走,家属们看到后大吃一惊,称这样的行为属于偷盗。而大妈却觉得,反正贡品最后都会被鸟儿吃掉,还不如让她们收回去,这也算是不浪费食物的一种表现。

据《今日焦点》4月5号报道,湖南有一处陵园,里面安葬了很多去世的人。每到清明节的时候,就有很多家属来祭拜。

现在陵园不提倡烧纸,大多都会拿着鲜花、水果、肉类来祭拜祖先。大家也知道,这只是一种形式,祖先没办法享用这些食物,但还是愿意把它们放在这里,即便最后被鸟儿吃掉,也认为是祖先“品尝”过了。

这种心情和想法,大家都能理解。在世的人过上了好日子,也希望祖先们能享用到好的食物,过上好的生活。

不过,家属们万万没想到,他们放置在墓地的贡品根本就没有如他们所愿。他们转身一离开,就有人立即将贡品收走了。收走贡品的并不是陵园的人,而是附近的村民。

他们经过多年的观察,知道这些贡品最后都会被鸟儿吃掉,所以觉得与其浪费掉,还不如直接拿回家自己享用。

他们也觉得来祭拜的人不会在乎这些贡品最后去了哪里,所以才会如此大张旗鼓、正大光明地等祭拜的人一走,就去把贡品收走。

来祭拜的人是陆陆续续的,有的先来,有的后来。虽然不是祭拜同一个祖先,但祖先都葬在同一个陵园。后面来的人看到前面来祭拜的人的贡品被拿走,想到自己祭拜后的贡品也会被拿走,心里就非常不舒服。

在他们看来,贡品一直放在那里,最后任由鸟儿吃掉,这是顺其自然的事,并非人为破坏。而周围的村民掐着点来把贡品收走,属于人为破坏,是偷盗行为,这种行为必须得到严惩。

因此,后面来祭拜的人看到这一幕后,就直接报警了,希望能够阻止附近村民的这种行为。

他们觉得这些村民完全不顾祭拜人的感受,别人前脚一走,后脚就拿四个大袋子,挨家挨户地把贡品收走,这就是贪图小便宜的行为,绝对不允许。

不过,也有网友说,反正祖先也吃不掉,这样收走后还有利于陵园的环境卫生,其实是可以提倡的。

但也有人觉得,没有经过别人的允许就拿走,这就是不对。贡品属于祭拜人的私有财产,别人用于祭拜祖先,没有经过允许就拿走,这就是偷盗行为,是不允许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一、大妈没有经过祭拜人的同意,就将贡品拿走,属不属于偷盗?

从民事角度看,供品是在世亲属通过合法渠道购买,用于祭奠逝去亲人,购买后供品受物权所有权保护。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墓地的贡品是祭拜人购买放置在墓地用于祭祀祖先,在祭拜人未表示放弃对贡品的所有权时,贡品属于有主物。

大妈未经同意拿走贡品,主观上有非法占有故意,若符合一定情形,可能构成违法犯罪。

若多次拿走贡品或拿走贡品价值达到当地盗窃罪数额标准,涉嫌触犯刑法中的盗窃罪;若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其行为也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可被给予治安处罚 。

二、墓地的贡品最后被鸟儿吃掉和被人收走哪个更好?

目前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墓地贡品被鸟儿吃掉和被人收走哪种情况更好。

但从法律和道德综合层面来看,未经允许收走贡品侵犯了祭拜人物权,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行为不可取。

而贡品被鸟儿吃掉,是一种自然现象,未涉及人为故意侵占他人财物等不当行为。

虽然从资源利用角度,有人认为收走不浪费,但前提必须是在征得祭拜人同意或者在祭拜人明确放弃所有权之后,否则不能以不浪费为由去侵犯他人权利 。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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