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针对该院员工发表的论文《腹腔镜联合GnRH-a对不孕伴重度子宫内膜异位症患者的疗效》,并收集了在该院的100例患者样本,而在样本病例中男性患者达64例的恶劣行为,该院日前发布处理结果:1、给予第一作者韩春龙同志降低岗位等级、取消科研项目和科技奖申报资格3年,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2、给予第二作者王小红同志科研诚信诫勉谈话、全院通报批评,取消科研项目和科技奖申报资格2年。 我认为,这个处理结果太轻了,且过于草率。对这样一个荒谬绝伦且史无前例的事件主人公,仅仅降级、限制科研年限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未免太太轻罚了。医院应该在其职权范围内做出顶格惩罚,同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进一步处罚,如吊销职业资格证、终身禁研等。此外,两位作者是否初犯,以前的科研成果是否存在问题等都该彻查。 值得一说的还有,该院声明的第一段表述:关于网络上涉及我院职工的相关论文信息,我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核实处理。经核查,相关论文存在科研失信行为。请问什么叫“关于网络上涉及我院职工的相关论文信息”,为什么不直接说事实而遮遮掩掩?什么叫“相关论文存在科研失信行为”,是仅仅科研失信吗?如此定性显然有为两位开脱之嫌。 必须强调,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学风建设和学术诚信,多次发文、提出明确要求,一些单位不断出现这样那样的学术荒谬现象,与单位不重视这项工作密切相关,该院出现这样的行为和员工在声明中还加上这样的尾巴:我院高度重视科研诚信建设,对科研失信行为“零容忍”。我看,真的“高度重视诚信建设”,就不该出现这样的丑闻;真的“零容忍”,就应该将这样的丑闻制造者除名! 提高对学术造假行为严处的格,顶格处罚;提高对学术造假者严处的格,让其付出一生的代价,否则,刹不住、治不了。(图片来源于网络)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人民医院针对该院员工发表的论文《腹腔镜联合GnRH-a对不孕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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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7 2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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