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女子和朋友一起开餐馆,可开业后,店里全是朋友的收款码,朋友还让她不要管店里的事情,女子觉得不合理,跟对方协商,可没想到,朋友却直接把营业额拿走,撂挑子不干了,女子提出自己可以退出,但是要求把钱结清,可朋友给出的说法,多少让人感觉有些意外! 在河南许昌,吴女士和朋友安先生合伙开了一家饭店,想一起实现开店的梦想,可店铺刚开业一周,两个人因为钱的问题闹翻,合作彻底崩了,这件事不仅暴露出合伙做生意的风险,还让大家开始关注怎么用法律保护自己。 吴女士和安先生是朋友,商量好一起开店,吴女士掏了7万多块钱,买了店里所有东西。 安先生没出一分钱,靠自己的餐饮经验负责技术,两个人只口头说好一起干,没签合同,也没讲清楚怎么分钱或者承担风险,这种简单的约定给后来的矛盾埋下隐患。 店铺5月1日开始营业,生意刚有点起色,吴女士就发现问题,所有收入都进了安先生的收款码,钱全在他手里。 她觉得这样不公平,想跟安先生把钱的管理方式定清楚,安先生没当回事,觉得不用改,两个人谈不拢,信任慢慢没了。 开业一周后,事情彻底闹大,安先生没跟吴女士商量,直接把店里所有营业额拿走,还说不干了,丢下店铺让吴女士一个人面对,他这一走,吴女士觉得自己的投资全打了水漂,特别生气。 安先生却觉得自己没错,说两个人性格合不来,没法一起干,他还提到,吴女士要求店里短期内赚钱,还可能随时撤钱,让他觉得压力太大。 安先生解释说,收款码是他的,但钱在经营账户里,吴女士能看到,吴女士反驳,她没说要撤钱,是安先生先让她走,两个人对风险和权益的看法完全不一样,合作没法继续。 从法律角度看,合伙是大家一起干事业,分钱也分风险,吴女士和安先生的口头约定算合伙,两个人得一起管钱。 安先生私自拿走营业额,损害了吴女士的权益, 如果他明知道钱是合伙的,还故意占着不还,金额大,可能触犯侵占罪。 而且没定怎么分钱,就按出钱比例分,吴女士出了全部钱,权益上应该占大头,安先生的做法不合理。 最近河南有个类似案子,因为没合同,法院按出钱比例分权益,出钱多的人拿了主要赔偿,说明合同的重要性。 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不少讨论,很多人觉得安先生想占便宜,合伙做生意不能让一个人管钱,网上有人说,技术方不能控制所有资金。 类似的事在小生意里常发生,比如2024年浙江有个餐饮案子,有人私自拿营业款,被判侵占罪。 这些案例说明,没合同的合伙特别容易因为钱闹翻,建议合伙前得把出钱比例、分钱方式和退出规则写清楚,降低风险。 吴女士的遭遇也提醒大家,跟朋友合伙要小心,信任代替不了法律,吴女士现在打算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她想把店转给安先生,拿回自己的钱。但安先生不愿意全接手。 两个人谈不拢,法院可能会看双方的出钱情况、经营贡献和店里的财产状况,分清楚权益和责任,起诉可能涉及追回营业额、返还投资款等问题。 以后大家在合伙做生意时得更规范,创业者最好签合同,把权责写明白,避免这种纠纷再发生。 对于这件事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里讨论一下! 信源:都市报道
“差点失身!”安徽芜湖,女子为了缓解工作中的压力,独自一人去按摩店找技师按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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