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大均作的《菜人哀》描述了人吃人的惨状,事情发生在顺治年间。 清顺治五年(1648年),广州市上卖人肉为食,屈大均目睹这一凄惨可怖的情景,心中悲愤,写下此诗。诗中写一位女子牺牲自己,卖身换钱让丈夫逃生。也有记载称这首诗写于清军攻破广州城的第二年,即顺治八年(1651年),当时广州因兵乱发生大饥荒,出现“人自卖身为肉于市”的惨剧。 据屈大均相关记载及当时一些描述,在顺治年间广州大饥荒出现人吃人的情况时,人肉价格低至六文钱一斤。这反映出当时社会的极端残酷和悲惨状况。 到了康乾盛世时期,据《燕行录》记载,康熙十七年,江西秀才虞尚卿之妻季文兰,年方廿一,丈夫被杀,己身被掳,后为一王姓八旗军官以七十两购得。这说明年轻貌美的女子价格相对较高。 下面介绍了清末的价格。
屈大均作的《菜人哀》描述了人吃人的惨状,事情发生在顺治年间。 清顺治五年(164
晨光微露
2025-05-15 12:1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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