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胜峰创办的鲲鹏会推暑期赴大陆交流,台当局扬言查处 新党副主席李胜峰创立的中华鲲鹏会推动学生暑假赴大陆交流,遭绿民团检举涉学术统战。陆委会15日回应表示,中华鲲鹏会作法涉及两岸条例33条之一,正依法积极处理。“教育部”也表示,原先借用场地的大学都已取消借用。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15日在记者会表示,两岸交流应要健康有序,且要去政治化、去风险话,台湾与中国的教育交流也不应设有政治目的。 陆委会文教处副处长陈威豪说明,两岸条例33条之一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与大陆党政军或是政治性团体等进行合作行为,而中华鲲鹏会作为涉及两岸条例33条之一,后续将与相关部会进行了解,并且依法积极处理。 中华鲲鹏会遭绿营社团检举牵线台湾大学生赴陆交流,并将于5月17日、18日分别在台中科技大学、阳明交通大学、与台湾大学举办“鲲鹏暑期交流团”说明会。台“内政部”随即指鲲鹏会违反人民团体法,未依法召开会员大会,限期6月6日前改善,否则将解散。 “教育部国际及两岸教育司代理副司长”蓝先茜说,鲲鹏会17日、18日所借用的三所学校用地,经“教育部”洽询后,学校回应相关申请目的是针对海外城市交流与见闻分享,并未揭露与两岸交流相关讯息,因此先前予以借用,经校方了解后,依校内相关规定、对方所签切结书,已取消场地借用。 “行政院”15日召开院会后记者会,由“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主持,“政务委员”史哲、“环境部长”彭启明、“原民会主委”曾智勇、“教育部次长”张廖万坚、“卫福部次长”林静仪次长、“国科会主委”陈炳宇副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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