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凌晨骑着电动三轮,在路上开得飞快,不料竟撞飞一名路人,男子怕赔钱担责,把尚有一丝气的路人扔到废弃木屋后,就撒手不管了。等男子再回来,路人彻底没了气。男子心中忐忑不安,在家人劝说下自首,交警一查,竟发现男子之前就因为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法院最终判决让人意外。 据齐鲁壹点报道,邢某和家人经营着猪肉买卖的营生。 23年12月26号凌晨3点多,天还黑得伸手不见五指,邢某就开着自家的三轮载货摩托车,从家里往屠宰场去,打算拉些猪肉去早市上卖。 3点30分左右,街道上空无一人,邢某的车速不知不觉地快了起来。 可开着开着,前方突然出现了一个模糊的身影,邢某还没来得及反应,就和45岁的行人周某狠狠撞在了一起。 邢某脑袋“嗡”地一下,赶紧下车查看。只见周某飞出去老远,躺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着,但还有口气。 邢某站在原地,心里乱成了一团麻。 他知道要是报警的话,肯定得赔不少钱,说不定还得坐牢。 想到这些,邢某抱着侥幸心理,咬了咬牙决定不报警。 邢某四下张望,发现不远处有一间废弃的老屋,应该没什么人来。 他也顾不上太多了,直接扛起受伤的周某,踉踉跄跄地运到了老屋的厕所里,把人藏了起来。 之后,他把撞坏的三轮车停在老屋附近,开着另一辆三轮摩托车匆匆前往屠宰场拉猪肉。 4点50分左右,邢某拉着一车猪肉回来了。他心里还是惦记着周某,便又来到老屋看了眼。 只见周某躺在地上,一动不动,邢某伸手一试,发现已经没气了。 邢某见状,心都要从嗓子眼跳出来了,但还是强装镇定,把猪肉送到店里去卖。 9点多,邢某卖完了猪肉,再次回到老屋厕所。看着已经死去的周某,他心里七上八下的,很是慌乱。 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他赶紧联系了修车师傅,换了撞碎的三轮车挡风玻璃。 事后,邢某一整天都魂不守舍,心里极度忐忑,最后他没忍住,把撞死人的事告诉了妻子。 妻子听后也不淡定了,痛骂邢某真是糊涂啊!她知道逃避不是办法,便劝邢某投案自首。 下午5点,经过一番思想斗争,邢某在妻子的陪同下,找到正在现场勘查的民警投案。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邢某全责,接着他们还惊讶发现,邢某竟不是初犯了。 早在2018年和2019年,邢某就先后两次发生过交通事故,分别导致1人和2人死亡。 不过在那两次事故里,他和另一车辆的驾驶人负同等责任。 那么,从法律角度看,邢某这一次将面临怎样的惩罚呢? 《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交通肇事罪构成要件来看,邢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并致人死亡,符合交通肇事罪的基本构成。 然而,邢某在交通肇事后没有履行救助义务,而是选择将伤者周某运至废弃厕所藏匿,其行为性质发生了变化,已经超出了单纯交通肇事罪的范畴。 原本邢某可能面临还能面临更轻一些的惩罚,但邢某后续行为已经不再单纯构成交通肇事罪。 后续邢某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事后,邢某亲属赔偿被害人家属75万的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邢某当庭自愿认罪,这些情节可以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依据。 但邢某此前先后两次因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大,在量刑时应酌情考量。 邢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有人认为,邢某身上背几条人命了?是个累犯,判的太轻了,应该无期!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你怎么看? #记录我的2025#
湖北,男子凌晨骑着电动三轮,在路上开得飞快,不料竟撞飞一名路人,男子怕赔钱担责,
慕容逸
2025-05-18 18: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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