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险了!河南焦作,男子深夜开车回村,在经过路口时,突然有一名女孩冲上来拍打车窗。只见她神色慌张、衣服被撕烂拽开、胳膊和腿上还有许多伤痕。 女孩一边拍打,一边不住地往身后张望,嘴里大喊救命。意识到情况不对劲,男子打开后车门让女孩上车。这一举动成功挽救了女孩,阻止了一场更为严重的暴力犯罪! (案例来源: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6月25日夜晚,天炎气燥,河南武陟的49岁无业游民祝某吃完晚饭,酒后骑自行车在公路上闲逛。 在一处较为偏僻的路旁,18岁女孩刘某正骑电动车回家。 眼看对方身影婀娜,四下又无人,本就有过盗窃、抢劫前科的祝某恶向胆边生,升起了强奸刘某的念头。 他迅速骑车向女孩的方向追去,在擦肩而过时,故意别到刘某的电动车。 沉重的车身压在女孩身上,动弹不得,祝某赶忙将自行车停到路旁的草丛里,又把女孩电动车扶起来后也推了进去。 刘某以为对方是不小心,现在是过来帮助自己,没想到停完车后,祝某一把揪住女孩的头发,将其拖往路旁更深的草丛中。 眼看自己的衣服被撕烂拽开,刘某只得奋起反抗,虽然力量悬殊,但她还是趁祝某不备,一脚踢在了肚子上,挣开了“恶狼”的束缚。 由于心里害怕祝某追上,刘某不敢去骑电动车,在沿公路狂奔的时候,恰好王先生开车经过,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刘某刚上车不到十秒钟,祝某果然追了上来,王先生让女孩用自己的手机给父母打电话,等到对方家长来接人后,祝某才悻悻离开。 之后女孩报警,检方以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一二审法院给出了不同的判决结果: 1 、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式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即为强奸罪。 祝某将刘某撞翻后,将其拖往路边草丛,强行撕扯衣服,欲行不轨,这是典型的强奸罪,只不过因为自身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普通强奸罪的量刑幅度是3—10年,祝某是有刑事犯罪前科的累犯,出狱后不思悔改继续犯罪,且在犯罪过程中造成被害人轻微伤,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又因为是犯罪未遂,在一审法庭上能够自愿认罪,酌情又可以从宽处理。 综上,一审法院最终给出判决,祝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9个月。 2、面对如此判决,祝某不服当庭提出上诉,认为自己只是喝多了和女孩闹着玩,没有那方面想法,也没有发生实质性关系,因此不构成强奸罪。 3、检方在祝某提出上诉后,也随即提出抗诉,认为祝某在一审判决后,以没有犯罪为由提出上诉,这已经丧失了从宽处理的条件,量刑不当,应该加重处罚。 4、案子来到二审法院,二审法院认为: 祝某故意将刘某的电动车撞翻,将两辆车推到草丛藏好后,又将刘某拖入草丛施暴,双方互不相识,没有哪个闹着玩是这样的,不可能以喝醉了就能搪塞过去。 其次,无论是受害人自己讲述、还是好心司机王先生所见描述,也包括祝某的三次供述,都提到有关撕扯女孩衣物的行为。最终女孩上衣扣子被拽开到胸口、短裙打底裤内衬被撕烂、身上满是泥巴和伤痕,这足以证明祝某强奸的主观故意。 祝某先认罪又翻供,已经丧失了自愿认罪从宽处理的资格,最终二审法院驳回了祝某的上诉,采纳了检方的抗诉意见,以强奸罪判祝某有期徒刑4年。 小讼语:都说酒后乱性,可乱人性的从不是酒,而是内心深处不良的欲望。只不过在酒精的刺激下,原有的良善被隐盖,胆子大了,欲念恣盛,罪恶也就随之发生。 刘某能够保全自身,既有勇敢、也有运气,若没遇到过路的车辆,后果不堪设想。开车的王先生及时出手相助,救女孩于危难,值得我们称赞。 这也告诫我们,女孩出门在外,一定要警惕四周,注意自身安全…… 【关注@小讼言案 ,为您分享更多精彩】
湖北,已婚男子见一女子长得漂亮,约对方开房,后见对方同意,与对方多次开房并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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