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福建石狮,一女子喜欢上一名已婚男子,为了能和他在一起,女子竟给男子的妻子转账120万,希望她能主动退出。然而一年半过去了,男子并未与妻子离婚,女子一怒之下将男子及其妻子告上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返还120万元。没想到,法院竟然这样判! 信源:长江云新闻 石某是韩某公司的一名年轻女员工,容貌姣好,性格外向,工作能力也算出色,因此很快就在公司里小有名气。 她对自己的上司韩某格外崇拜,韩某是一位年过四十的中年男人,气质沉稳,事业有成,是公司董事之一,平日里沉默寡言,但却不乏魅力。 石某心中暗生情愫,尤其在一次公司组织的外地出差中,她终于鼓起勇气表达了自己的心意。 那天夜晚,公司聚餐后大家都略有醉意,韩某也难得放松,与下属喝了几杯。石某借着酒劲,趁人不注意时单独拉着韩某,在酒店的走廊里含情脉脉地向他表白。 韩某一开始显得有些犹豫,他告诉石某,自己已经结婚多年,妻子杨某常年在公司挂职,不可能轻易离婚。 可石某却不以为意,她自信地认为,凭借自己的年轻与美貌,迟早能够取代那个早已人老珠黄的杨某。 韩某起初还试图保持距离,但石某主动热烈,甚至在工作中频频关心、嘘寒问暖,这种来自年轻女性的温柔与痴情让他逐渐动摇。 二人最终陷入了隐秘而炽热的地下恋情。为了掩人耳目,他们从不在公司内有任何亲密举动,私下却如胶似漆。 石某内心始终没有放弃“转正”的幻想,多次试探韩某是否愿意为了她而离婚,但韩某态度始终坚定:“我不会离婚的,但我会对你负责。” 转机出现在一年后,石某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本以为韩某会惊慌失措,甚至逼她打掉孩子,没想到韩某却异常高兴。 对于一直想要一个儿子的他来说,这个孩子的到来,似乎是命运最好的馈赠。 韩某没有让她吃任何苦,安排她辞职在家安心养胎,不仅每月提供丰厚的生活费,还暗中出资为她在市中心买了一套大房子,并赠送一辆奥迪Q7作为代步车,总价值超过600万元。 孩子出生后,韩某更是频繁造访石某的住所,对这个私生子疼爱有加,抱在怀中百般宠溺。尽管石某仍旧渴望扶正,但韩某始终保持沉默。 他守住了家庭的表面和谐,却在外面维持着这段秘密关系。他说:“我不能给你名分,但我可以给你和孩子最好的生活。” 石某一直以为,凭借青春与儿子的牵绊,终有一日能够打动韩某,让他抛弃结发妻子杨某,名正言顺地迎娶自己。 可事与愿违,儿子已经满一岁半了,韩某却始终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动作。即便她多次暗示、试探,韩某总是温吞地说:“再等等,时机还不成熟。” 眼看希望渺茫,石某决定主动出击。她悄悄找到杨某,委婉地表示愿意“补偿”她的婚姻损失,只要她愿意主动离婚,让出韩某的位置。 起初杨某对此一头雾水,但当她慢慢察觉到丈夫的反常和石某话语中的含义时,脸色顿时沉了下来。然而她没有动怒,反而装作无事,平静地应对。 石某却误以为杨某心动了,随后便通过银行账户转账120万元,并附言“诚意金”,期望杨某看在金钱的面子上,知趣地退出。 但杨某并非普通女人。她与韩某一起创业多年,历尽风雨,她没有任何离婚的打算,而韩某也在私下安抚她,承诺不会让这段“荒唐的事”影响到家庭。 石某并没有等来韩某的离婚。她开始怀疑一切,只觉自己被戏弄、被辜负。 怒火中烧之下,她将韩某夫妇双双告上法院,要求返还那120万元转账款项,声称自己是在被欺骗的情况下支付的金钱,目的并未实现,应予以退还。 案件在法院公开审理后,却出现了惊天反转。法官经过查明事实,认定石某这笔120万元的转账,实为她主动向杨某提出的“离婚交易”。 法院指出,石某试图通过金钱手段促使合法婚姻关系解除,明显违反《民法典》中关于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因此该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不仅如此,韩某曾将房产和车辆赠予石某的行为也被杨某提出反诉。 法院查实,石某所收受的600万元财物实为韩某与杨某的夫妻共同财产,未经杨某同意,不属于韩某个人处分范围,属无效赠与。
湖北宜昌,一男子死缠烂打追求已婚女子,被明确拒绝后,竟发现她常开一年轻男子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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