摸腿拘留十天,割喉竟获缓刑一年! 记得有个小伙子,23岁那会儿跑到脱口秀现场,坐前排看女演员出场,想和人家互动,顺手拍了一下大腿。台下观众还觉得有意思,哪成想警察冲上台把他一把拽走,喊他猥亵行为,直接行政拘留十天。台上段子里老说摸就得给钱,他当真了?大哥这是开玩笑的,不可当真。 再说后来那桩事,一个18岁的姑娘和前男友闹不欢而散,先宣称要分手,结果提前买了菜刀,把人家当街砍喉咙。人被吓傻,好几针缝合才保住命。审判那天,她说是感情冲动,没想太多。法官听完判了她有期徒刑六个月,最后给缓刑一年。听说她还得定期报告,注意打点行为,但不进大牢。 要我说,这俩案子扯得可真远,一个是摸条腿被扣了十天,另一个干割喉刀都买好却轻轻松松拿了缓刑。到底哪种行为危害大?遇到类似案件,法律准绳又在哪儿?老百姓看热闹笑话,但背后反映出法律对身体自由和生命权的衡量,咋就能反过来呢?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伤人性命才是重罪,怎么动动手指头也赶场子就被当成大案处理?法律要公正,别给人徒增困惑。很多老年朋友在底下说话说得直白,啥事都要有个度。天平两头,不能光顾着条子重,刀都捅上了就网开一面,那走调了吧? 说实在的,咱们别光蹦皮球似的讨论,要真想解决问题,得有更明确的法律标准和司法解释,保护弱势别惯坏人,也别让穷苦人陷入更尴尬境地。司法得给社会点信心,让人犯点错还能迷途知返,不至于重罪轻惩、轻罪重罚,谁都摸不着头脑。 咱们还能干啥?多关注相关案例,多给官司声援,别让歪瓜裂枣的判决成常态。如果群众都沉默,坏事就越干越猖狂。法律典型案要上纲上线,让大家都读得懂、记得牢。
摸腿拘留十天,割喉竟获缓刑一年! 记得有个小伙子,23岁那会儿跑到脱口秀现场,坐
环球视窗者
2025-05-24 0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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