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辰玥这广告,可以定性为虚假广告】 按广告法规定,我个人认为,捏造代言人的身份,是广告经营者与发布者的责任,也就是广告公司及发布媒体的责任。 我们当年做保健品广告的时候,在广告文案出现了“疗效”二字,就被天津和平工商处罚人民币两万,等于一个字就一万块钱。被罚原因就是,健字头的保健品,不能出现疗效字眼,只有药字头的,才可以。我们那还只是通过报纸做夹送,如果是王辰玥这样的广告,以发布费用三倍处罚的话,那就大发了。 实际上,虚假广告很容易认定,处罚案例网上就有很多,也希望女排队员做广告代言时要事先了解一下。
河都抽干了!开始用污水厂的水了,把老实人逼急了连后悔的机会都没有四川人值得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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