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反腐倡廉,手段很高明!甚至一些措施如今仍然在用!

霸苍笙客栈 2024-05-11 02:50:32

朱元璋廉政思想的形成与其所处的历史背景息息相关,其产生并非是一种巧合,而是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和自己的个性印记。

元末的残暴统治,加之多年的战争,导致明初经济百废待兴,政治腐败,社会动荡,百姓生活苦不堪言。

在这种时代背景下,为了巩固中央集权、肃清吏治、惩治腐败,经过一系列实践,出身于社会底层的朱元璋形成了独特的廉政思想,并在历史长河中开创了璀璨的“洪武之治”。

经济上百废待兴

明朝初年,经过连年战争,百姓流离失所,到处是一片废墟,呈现出一派人口锐减的景象,经济几经崩溃。因为连年征战,饥荒瘟疫,十室九虚。

北方大部遭到元军乱兵的杀掠,城池荒芜,土地荒残,累年租税不入。

当时的鲁豫一带常年荒凉,长江以南很多地方都是贫瘠之地,饥民遍地,田多荒芜,租税无所出。

全国的人口总体减少,百姓生存艰难,社会经济一片混乱。

另外在明初,时常发生一些自然灾害,民众的日子过得更加困难。

在明初建国前八年,山东、河南、江浙等地时常遭受自然灾害的破坏。

从江浙到淮水流域,北到山东,西到河南,洪水泛滥;西起陕西、河南,北到山西河北,旱灾严重;还有诸如湖光、济南、苏州、延安、北平等地都遭受严重灾荒。

因此朱元璋决心顺应民心思治的潮流,重视民生,恢复与发展生产。

政治上贪腐横行

明初面临非常多的社会问题,经济萧条,百姓生活困苦。

朱元璋以促进经济发展、整顿官吏为目标,进行一系列改革,努力建设一个吏治清明的大明朝。

但事与愿违因受到元末官场腐败的严重冲击,明初官场法治依旧混乱,官风鄙薄,腐败滋生。许多开国功臣都萌生了骄纵之心,贪慕财富。

上至为朝中立下汗马功劳的大臣,下至各部门的高级官员,乃至某些地方的官宦,无不居功自傲,贪赃枉法。

建国初期,朱元璋曾不止一次地告诚官吏们要清正廉洁,但这位至高无上的统治者的告诫,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官吏腐败的欲望愈来愈大,腐败程度也愈来愈重。

比如户部尚书郭桓,作为一名重要的朝廷官员,他利用自己的权力同当地官员串通贪污大量粮食。

本该上交四百五十万石的粮食,实则却上交二百六十多万石,私吞一百九十多万。

朱元璋在看到贪污如此高的数值后,一气之下将诸多官吏处死。

永嘉侯朱亮祖在广东任职期间滥用职权,大量积聚钱财,并释放豪强与犯罪亲属。

地方官吏更是横行霸道,朱元璋曾数次降太平、宣城等地的赋税,但当地官吏却不顾皇帝旨意,强制民众上缴。

在这样的环境中,朱元璋认为腐败必然会导致官吏为非作歹,鱼肉百姓,破坏国家稳定。

因此对贪污腐败的官吏必须严格惩处,绝不可放纵,务必将他们绳之以法。

措施上着重解决

朱元璋不仅在思想上提出了民本理念外,而且还落实到了具体行动上。

他通过采取解决土地问题、重视减赋赈灾、提倡种植经济作物等一系列措施,着力解决民生问题。

(一)解决土地问题

元末以来民生凋敝、人口锐减、田地荒芜。

朱元璋从农民起义中深刻体会到农民的力量,他反复引用儒家的一句名言:“民犹水也,君犹舟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明朝建国后民心思治,广大农民希望新王朝能减少赋税,稳定社会。

在这种情况下,朱元璋深知保国之道藏富于民。

在封建社会,农业是最重要的生产手段,朱元璋一再告诫文武百官“农为国本,百需皆其所出”,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在他看来,大多数农民都是由于缺少土地而陷入贫困。

因此,要想“扶弱”和“右贫”,首先要解决农民的无土地问题。

由于在长期战争中,许多地主或被杀或逃亡,这些曾由元代官府和地主阶级占有的土地有的被农民耕垦,有的则变成无主之地。

朱元璋顺应民意,下诏曰:“各处人民,因兵乱逃避地方,田产已归于有力之家,其耕垦成熟者,听为己业。”

他还积极鼓励民众积极开垦荒地,各处的荒闲田地都被允许耕种,作为自己的产业,并免除三年劳役,以土地为基础征收赋税。

洪武三年,他在济南知府陈修和司农官的建议下,将北边郡县附近的荒地赐给了没有土地的人。

这些由地主阶级留下的田地被复垦不但得到了政府的许可,而且众多已废弃的田地在政府的帮助下取得了合法权。

由于国土辽阔,经济发展程度不一,元末战争带来的损失也不尽相同。

中原诸州是当时的主战场,损失最为惨重,尸骨堆积,人口稀少,大多变成人少田多的“宽乡”在鼓励农民努力耕种的前提下仍有许多空旷的土地,土地得不到充分利用。

那些没有受到战争毁坏的地方,则成为人口众多,耕地稀少的“窄乡”。

于是朱元璋下令“移民就宽乡”,将窄乡内没有土地或拥有较少土地的农民迁往宽乡,并赐予其土地、牛、种、车、粮等,三年不征收他们的税赋。

由于上述措施的实施,大部分农民有了自己的田地,农民人数随之增加,占据了全国大部分。这也是明初农业生产得以快速恢复和发展、乡村社会秩序快速稳定的重要原因。

(二)重视减赋、赈灾

为了快速恢复经济,巩固统治,朱元璋极为重视减赋、赈灾。

明代,免除税租、罚款等称为蠲免。

蠲免分为恩蠲和灾蠲。

恩蠲是指对一些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减免赋税。

另外,对负担过重、格外贫困的地区还额外加以照顾。

灾蠲主要是对那些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进行赋税减免,在减轻赋税的同时还相应地给以一些粮食和钱钞。

洪武年间的赈济数量很多,涉及山东、山西、河南、陕西等地。

在机构设置上,洪武元年,朱元璋下诏在各地设立预备仓、养济院。

预备仓通常设置在人口聚集的地方,由官府任用当地有名望的人员进行管理,由户部出钱每年从百姓手中购买粮食,随之储存在预备仓里,遇到灾年荒年时便开仓赈灾。

明朝还设立养济院,用以赡养那些孤寡残疾无家可归的人,并在各府、州、县设立惠民药局,置官医,为贫困的军民供应药品。

在灾情处理上,朱元璋格外重视救灾,他规定凡有水、旱灾情,经查证后一律免征,同时还要求对贫困地区的穷人进行救助。

对灾情最严重的地区除了免收夏、秋两税外,还向难民们救济粮食、布料和纸币。对遇到灾害不上报或不能立即开展救援的官员严厉惩处。

如洪武二十三年,湖广荆州、蕲州发生水灾,朱元璋立即命户部主事赵乾前去赈灾。

可赵乾却不将灾民的安危放在心上,一路游山玩水,拖拖拉拉,直到两个月后才到达。

这场水灾损失惨重,死亡的灾民不计其数,朱元璋怒而将其处死。

(三)提倡种植经济作物

朱元璋极力倡导桑麻、棉花等经济作物的种植。他

还下令,有五亩至十亩田的人,要栽种桑、棉、麻各半亩。

耕地超过十亩者,种植面积翻一番;耕地较多者,按照定比例增加。

地方官员要亲自到田间视察,不按照要求播种的要受到惩罚。

不种桑的要出绢一匹,不种麻的要出麻布一匹,不种棉的要出棉布一匹。

要求全国农村都要认真执行,并规定桑、麻科征之额,麻每亩八两,棉花每亩四两。

洪武十八年因农桑课税过重,人民生活艰难。

朱元璋又下令:“今后以定数为额,听从种植不必起科”,规定山东、河南凡洪武二十六年以后栽种的桑、枣、果树无论多少全部免于起科,若有扰乱之人对其定罪。

由于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荒地及其他闲置土地得以充分利用,既增加了农民收入,同时又为手工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原材料。

尤其是在棉花生产方面成绩尤为显著,影响也更为突出。

宋元时期,我国棉花栽培大多在南方一些地区,经过朱元璋的大力推广,植棉成为全国范用内的一项事业。

尤其在北方地大物博、人烟稀少,气候条件优越的情况下,河南、山东等地逐渐发展为棉花的主产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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