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折旧费和交通费如何处理?

律行天下 2022-10-18 16:19:28

小编在平日工作中经常被人问到,我们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且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或主责时,我们可否除车辆维修费外还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车辆折旧费和自己的误工费以及交通费。对此,我们共同来看看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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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被侵权人从受到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为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损失。因此,如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有人员受到伤害的话,则可依据《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要求对方肇事车辆或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的误工费以及其他的人身损害赔偿费用。反之,如果事故中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则不能主张该赔偿。

展开说一下,具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该车辆在维修期间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则可要求对方肇事车辆或保险公司承担。但是要提醒各位,此类损失费用重点强调“合理性”,比如某出租车需支付的营运管理费或有证据证明的日常营运收入等,超出合理性的费用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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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费:

在事故车辆维修期间,很多车主出于工作或生活的需求因而产生了一些出行费用,比如乘坐公共交通汽车、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以及车辆租赁费用,车主可凭借相关发票并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15条的规定要求对方肇事车辆或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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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上就是机动交通事故中关于误工费、交通费以及车辆折旧费等规定,各位读者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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