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一男子离婚时约定3岁儿子由前妻抚养,其一次性支付70万元抚养费,并约定如果前妻再婚买房一定要加上儿子的名字。可前妻再婚并用儿子的抚养费买房时,却只登记在其与再婚丈夫的名下。男子得知后将前妻及其再婚丈夫,告上法庭。(来源:江苏南通海门区法院)
赵先生因工作认识王女士时,王女士刚失恋不久。
赵先生陪伴王女士渡过了最难熬的日子,王女士对其心生感动,并答应了赵先生的追求与其确定关系。
两人恋爱几个月后,赵先生因王女士怀孕,与其登记结婚。婚后王女士生下一个儿子。赵先生本以为儿子出生后,一家三口就能过上幸福的生活。
可谁曾想,王女士与前男友偶遇后,又旧情复燃。不过王女士也算耿直,事后她就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并提出离婚、儿子可以由她来抚养。
事已至此,赵先生也没有办法,坦然告知总比背着自己要好,赵先生同意了,但他不想以后再与王女士有任何瓜葛,于是提出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想法。
王女士同意,双方议定一次性抚养费是70万后,王女士又提出一个要求,离婚后她就没有地方住了,所以她可能要用这笔钱来买一套房子与儿子生活。
赵先生思前想后,还是同意了,但他也提出一个要求,如果王女士用这笔钱来买房子,一定要与儿子共同共有。即王女士一定要保障儿子的利益。
最终,两人在上述条件的基础上,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证。事后王女士带着3岁的儿子搬走,去追求她心目中想要的生活去了。
离婚没过多久,王女士就与其前男友登记结婚。
再婚后王女士自己拿出8万加上儿子的抚养费70万元,在一新建楼盘处购买了一套房子。房子装修好后,王女士带着年幼的儿子,与再婚丈夫共同生活。
得知前妻王女士买房后,赵先生要求其出示房产证等证明文件,证明儿子是有份的就行。可王女士迟迟拿不出来。一开始时,王女士说还没办好,后来又说不见了,要重新补办,补办的话要时间。
赵先生感觉不对劲,于是开始调查此事。确认房子是登记在王女士与其再婚丈夫的名下后,赵先生要求王女士返还儿子的抚养费,可王女士却说,当她向儿子借的,以后儿子要用钱时,她会负责到底。
可赵先生不同意,还指责王女士言而无信。但在王女士看来,儿子的抚养费一时半会也用不了这么多,先给她这个母亲挪用一下,又有什么关系呢?
赵先生随即怒怼王女士:那你加上儿子的名字啊!你加上现任丈夫的名字,就让他掏钱!凭什么用我儿子的钱?他没本事掏这个钱,凭什么加他的名字?
王女士被怼得哑口无言。紧接着,赵先生告上法庭。
民事诉讼法第6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法庭上,赵先生提交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王女士再婚结婚证、房产证等证据,拟证明两人离婚时已就财产进行过分割,那70万元不是王女士的个人财产,而是儿子的抚养费,王女士无权处分。
但王女士还是之前的那个理由:自己并没有霸占儿子的财产。毕竟儿子以后都是她抚养,掏钱的人肯定是她,不会是赵先生。即其只是“借用”而已。
王女士还认为,离婚后儿子与她生活在一起,她才是儿子的监护人。即赵先生不具备起诉主体适格。
民法典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那么法院会怎么处理本案呢?
首先,赵先生亦是末成年儿子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27条第1款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且不因父母婚姻关系而改变。
再说具体点,两人离婚后儿子随母亲共同生活,母亲王女士对儿子有直接抚养权,但父母都负有抚养义务,这也是赵先生必须支付抚养费的法律依据。
也就是说,王女士只有单独抚养权,末成年儿子的监护人是其与赵先生两个人,且不会因离婚而丧失。
其次,末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容任何人侵犯,亲生父母也不行,这一点毫无争议。
民法典第35条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具体到本案中,离婚协议上写得很清楚,这70万是末成年儿子的抚养费。因此,王女士私自处分儿子的财产,构成民事侵权,侵害儿子的财产权。
最后,王女士的再婚丈夫,也构成民事侵权。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王女士在其出资购买的房子,加上再婚丈夫的名字,从民法上讲,属于赠与行为,但其购买房子的资金来源是儿子的抚养费。即属于“侵害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的情形、受赠人有返还义务。
综上,法院认为,王女士处分未成年儿子抚养费损害儿子的利益,应当返还;其再婚丈夫作为受赠人,亦有返还义务,故判定二人共同返还70万本息。
果然这两才是一路货,男方离婚实属明智之举[点赞]
我建议做个亲子鉴定
兄弟,先去做个亲子鉴定吧!……搞不好他们才是一家三口!……你才是个外人![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我建议做个亲子鉴定
[得瑟]真够贱的啊,没有独立抚养能力还一个劲地想薅孩子??
这个男人也是个王八蛋,自己的儿子还让前妻带走,如果是穷病可以理解,一次性支付70万的能力,怎么也要自己带,不行花钱请长辈也可以
是不是自己的种,这个要鉴定一下得,不是的话要回70万本金+利息,还要起诉赔钱
抚养权绝对不能给女人,这个前提是做个亲子鉴定!你给的抚养费,她大概率会给别的男人用
比汪小菲命好!总算不用养着前任还有前任相好的,还得欺负自己的孩子!!!
建议做个亲子鉴定[得瑟]
建议男方夺回抚养权!这渣女本就是利用孩子!!
亲子鉴定一下,小心给别人养儿子了
8岁以前抚养权只要女方要是必给的
渣女
这种男人最垃圾!多少教训都不长脑。
这男的也真不差钱
[握手]男的有脸拿去买房。我愿意租房也不买,
卧槽,本案中这男的有能力一次性拿出70W的,干吗不自己抚养孩子?
碰到这样的货这是倒了血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