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遛狗没拴绳,小狗惊吓到了小女孩,老大爷随手摔死小狗,算是为民除害,这原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为何还调解呢? 遛狗拴绳的规定,相关法律早已经是明文规定,无论大型狗,还是小型狗,都属于狗。作为狗的主人,这一点应该是清楚的。 人的生命是最崇高的,如果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就算是老虎,狮子等珍贵动物,也是可以击毙的。 何况是一只宠物狗。 有人认为,这是一只价格昂贵的宠物狗,老大爷应该赔偿,我认为,这是片面的,狗对小女孩的危害性在前,老大爷才会有摔死狗的动作,这件事是有前后因果关系的。 当然,以上只是我个人的一些肤浅的看法。 相关部门为了社会和谐,调解矛盾,化解邻里纠纷是应该的,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作出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杭州遛狗没拴绳,小狗惊吓到了小女孩,老大爷随手摔死小狗,算是为民除害,这原本是天
在红墙说史
2024-09-06 21: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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