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房产过户:离婚后如何解决另一方不配合
小金帮助看
2024-11-29 16:02:16
夫妻在中国离婚后,协议中明确泰国房产归一方所有,但房产证上却仍然登记了双方的名字。如果另一方不愿配合,甚至无法联系,该如何完成过户?
1. 发送律师函
请泰国律师向另一方发送律师函,通知对方30天内配合过户。律师函会详细说明过户要求,并告知如果不配合,将提起诉讼。
* 如果对方不回应或拒绝,直接进入下一步。
2. 提起法院诉讼
向泰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裁定房产归属权。如果对方不出庭,法院可缺席判决,支持单方面过户。
3. 持法院判决书到土地局过户
* 拿着法院判决书、房产证和护照,到土地局申请过户。土地局根据判决书完成过户,无需另一方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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