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贤方回应重大犯罪指控# 金秀贤用私密照威胁、用"海带"这类物化标签羞辱女性、用资本力量将受害者污名化为"疯女人",这是厌女症的典型表现。
从被砍9刀的举报人、韩国娱乐圈讳莫如深的沉默,到她生前分享的、被偶遇的照片却被网友骂她“炒作”“想红”“疯子”,直到她自杀去世,才有人相信她说的话可能是真的。金赛纶生前被污名化的过程,展现了厌女社会的标准操作,而很多网友也参与了其中重要的一环,帮助金秀贤完成了对于金赛纶的绞杀。
但依然还有希望,事发后还是有很多请愿者提出以《金秀贤防治法》为名的请愿,希望扩大保护范围,将现行保护13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儿童的未成年人法定强奸罪适用年龄,提高至13周岁以上19岁以下,并加强刑罚。
根据韩国2020年修订的《刑法》,性同意年龄提高至16岁,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即构成准强奸罪。然而,这一法律修订却无法溯及既往。金赛纶与金秀贤的交往始于2015年(她15岁时),若性关系发生在2020年前,法律仍会沿用旧规(性同意年龄13岁),这意味着金秀贤可能完全脱罪。但根据旧法,14岁以上未成年人可自主决定恋爱关系,但若存在性行为且加害者年满19岁,仍可能构成准强奸罪。
不要放弃和自己心中的厌女症做斗争。#律师说法##热点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