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因为生二胎没钱买奶粉,于是求助亲哥借1500元,谁知亲哥直接转给女子5000元,不过哥哥转完钱又说了一番话,女子听到后,非但没有收下一分钱,反而表示这个钱也不用了。网友:这也就是亲哥,换做别人,简直是伤害性不高,侮辱性极强。 在一个普通的家庭中,有一对兄妹,哥哥叫李明,妹妹叫李婷。他们从小就是亲如手足的兄妹,彼此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兄妹俩都结了婚,他们的生活轨迹逐渐分离,各自面临着不同的挑战。 一天,李婷打电话给李明,语气焦急地说:“哥,可以借我1500块钱吗?二宝奶粉快没了,要给他买奶粉了!”听到妹妹的请求,李明毫不犹豫地转来5000元,他深知妹妹的经济状况并不宽裕。 然而,就在李婷准备收下这笔钱的时候,李明突然又发来了一条信息:“我们兄妹之间就不要说借了,我给你5000吧!不用还给我了!哦,对了,之前你说的是借我的19000你也没还我,我也没打算让你还。 你这3年也有在上班吧?说实话我看不起你这种人,但你是我亲妹,没钱就不用还给我了,不用客气,谁让我是你哥!真不知道你和妹夫是怎么过日子的,两个都是三十好几的人了,1500的奶粉钱都拿不出来!还好意思借钱,不要怪我说话难听,你要改变下你自己,知道吗?” 李明的话让李婷感到震惊和愧疚,她没有想到哥哥会如此直言不讳地批评自己,她知道哥哥并不是真的看不起她,而是希望她能够自力更生,不再依赖别人。 李婷回复说:“谢谢哥,这钱不用了,之前欠你的我也会尽快还上,打扰你了!”她决定要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不再依赖哥哥的帮助。她明白自己需要独立面对生活的挑战,不能再给哥哥添麻烦。 不得不说,如果真的是看不起亲妹妹,那就没有必要再给5000元钱救济,之前妹妹也借过19000元,哥哥不是也没有要求还吗?显然,在哥哥看来,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刺激妹妹真正改变自己,也值得了。 其实,兄妹之间的真情和责任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生活中,兄妹之间的互相扶持和支持都是至关重要的,只有通过相互理解和包容,兄妹之间的关系才能更加牢固和美好。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哥哥有义务帮助妹妹吗?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就是说,兄、姐要承担抚养义务,前提是父母已经去世,而且还有负担能力,加上弟、妹又是未成年,在这种情况下,才有抚养义务。 本案中,妹妹已经成年,而且还成了家,显然对于哥哥来讲,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了。 而哥哥免除了妹妹19000的债务,并在妹妹请求1500元的时候径直给了5000元,实际上,这属于单方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因此,只要是哥哥单方免除了债务,那么,双方在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就消灭了,当然,妹妹不同意免除,而是要自己负担,但是,这并不阻碍单方免除的法律后果。 其实,在这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时代,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坚实的后盾。无论是家人、朋友还是兄弟姐妹,他们的存在和关爱都能够给予我们力量和勇气去面对生活的困难和挫折。 哥哥说话虽然难听,但是却是在“刺激”妹妹,让她做出改变,这也是一种爱的方式。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文章首发挑战赛# #2023年度创作挑战#
女儿因为生二胎没钱买奶粉,于是求助亲哥借1500元,谁知亲哥直接转给女子5000
大兵叔叔
2023-12-15 11:2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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