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环卫工人郑阿姨正在忙碌地清扫街道。她穿着一身橙色的

大兵叔叔 2023-12-16 14:27:05

广东广州,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环卫工人郑阿姨正在忙碌地清扫街道。她穿着一身橙色的工作服,戴着一顶帽子,手里拿着一把扫帚,专注地清理着马路上的垃圾。可是,因为一件事情的出现,让郑阿姨心中出现了波澜。网友纷纷表示:郑阿姨好样的。 突然,郑阿姨的目光被两台车中间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吸引住了。她好奇地走过去,小心地将塑料袋打开。当看到里面整整齐齐摆放着一沓沓现金时,郑阿姨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心中涌起了一股惊喜和犹豫。 四周静悄悄的,没有一个人在附近。郑阿姨知道,如果她选择将这些钱据为己有,没有人会知道。然而,她的内心却告诉她,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她不能这样做。 郑阿姨毫不犹豫地做出了一个决定。她将塑料袋重新封好,然后迅速报告给了上级。她告诉领导,她在清扫街道时发现了这些现金,希望警方能够帮助失主找回失物。 领导听了郑阿姨的话,感到非常惊讶和感动。他们立刻让郑阿姨在现场,随后又报了警。民警展开了调查,并很快找到了失主王女士。 原来,王女士刚刚从银行取了20万元现金,准备用来支付一些紧急的费用。然而,当她回到家后,却发现只剩下了10万元。她感到非常惊慌和无助,赶紧报了警。 当晚,王女士来到派出所取回了失物。她看着郑阿姨,眼中充满了感激和敬佩。她走上前去,紧紧地握住郑阿姨的手,说道:“谢谢你,郑阿姨!你真是一个好人!” 郑阿姨微笑着摇了摇头,谦虚地说:“不用谢我,我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事。” 王女士感动地看着郑阿姨,她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那么多善良的人存在。她决定要表达对郑阿姨的感激之情。于是,她特意制作了一面锦旗,上面写着“拾金不昧,品德高尚”。 第二天,王女士带着锦旗来到了银行,委托银行的工作人员将锦旗交给了郑阿姨。 郑阿姨接过锦旗,看着上面的字迹,心中充满了自豪和喜悦。她知道,这不仅仅是对她个人的肯定,更是对她所代表的环卫工人的尊重和赞扬。 郑阿姨感慨地说:“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没有想到会引起这么大的关注和赞赏。我会继续保持自己的职业道德,为社会做出更多的贡献。” 其实,环卫工人是城市中默默无闻的英雄,他们每天辛勤工作,为我们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然而,他们的付出往往被忽视和忽略,这个故事让人们重新认识了环卫工人的价值和重要性。 当然,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我们需要更多像郑阿姨这样的人,他们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善良和正义永远不会过时。他们的存在让我们相信,世界上还有美好和温暖的一面。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郑阿姨是有义务及时上交捡到的财物的。 有人说,捡到的东西不是自己的吗?其实还真的不是。《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所以,拾得人在捡到财物后,第一时间要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如果,拾得人据为己有怎么办? 据为己有的行为,从法律上来讲属于侵占行为,情节严重还可构成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涉及的数额是10万元,显然是一笔数额巨大的财物,如果平据为己有的话,是要付出刑事责任的。 最后,郑阿姨的故事也给人们带来了启示,无论我们身处何种环境,都应该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坚守自己的原则和道德底线。当然,我们需要更多像郑阿姨这样的人来引领我们走向正确的道路。让我们一起学习她的精神,做一个善良、正直、有担当的人。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文章首发挑战赛# #2023年度创作挑战# #女子掉10万现金 环卫大姐拾金不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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