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27岁小伙和24岁女子举行了订婚宴,宴席中,男方拿出了一半彩礼10万元
大兵叔叔
2024-01-24 11:07:07
山西大同,27岁小伙和24岁女子举行了订婚宴,宴席中,男方拿出了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克的金戒指,4天后,女方举行回门宴,两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了关系,万万没想到,女方随即报了警称被性侵,目前,该案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
甄女士儿子小刘已经27岁了,由于学历是中专,加上工作也很一般,所以,找对象却总是磕磕绊绊,于是,为了让儿子能尽快结婚,便找到了一家婚介所,经过介绍,认识了24岁的女子小王。
小刘当即就看中了对方,两人热恋三个月后订了婚,订婚当天,男方拿出了一半的彩礼10万元,以及一枚7.2克的金戒指,剩下的10万元,要等正式迎娶的时候再给。
可是,四天后,女方家举行回门宴的时候,两人情不自禁的在婚房里发生了关系,事后,女方选择了报警称遭到了小刘的性侵,随即,警方将正在上夜班的小刘带回调查。
事后了解到,在女方报警之前,女方的母亲曾经和小刘有过一段对话,而这段对话,却被女方母亲给录了下来,其中就有一段你们订婚时不可否认的事实对吧?小刘回答嗯是的,女方母亲又问,那你强暴我家闺女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吧?小刘回到嗯是的。
目前,该案已经做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小刘的性侵事实存在,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实际上,作为外人,我们很难窥探到案件本身,毕竟,性侵这样的案件,因为涉及到被害人隐私的问题,披露的信息少之又少,慎之又慎。
其实,本案与一般性侵案件还是有一定区别的,双方已经订婚,而且事发当天女方举行回门宴,如果没有意外,两人结婚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就因为在回门宴当天发生了关系,导致了女方报警。
因此,双方在婚前发生关系,有无违背受害人意愿,这才是决定是否成立犯罪的要件之一。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性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手段来讲,不仅有暴力、还有胁迫,甚至还有其他手段,其中,最难判断的就是所谓的“半推半就”。
从字面意思来看,所谓半推半就,在发生关系时,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这个时候,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发生关系的时间、地点、环境如何,以及事发后女方态度如何,甚至是女方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都要纳入到考量范围。
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当然,本案中,小刘到底是采取了暴力手段,压制住受害人反抗,强行与之发生关系,还是说双方在半推半就中完成,目前来看还是无法判断的。
不过,本案从发生到报警,其实是细思极恐的,在两人认识后,女方就想要在男方的房本上加名字,而在发生关系后,女方又提出加名字这个事情,不仅如此,还在沟通过程中录了音,以此通过男方的回答,来坐实性侵这个事情,这意味着什么真的是不寒而栗。
既然女方已经选择了这样的方式处理,双方也不可能在一起了,那么,女方收取的10万彩礼和7.2克的金戒指,应当按照彩礼退还给男方。
最后,这仅仅是一审判决,男方还有上诉的权利,二审结果还不确定,既有改判的可能性,还有发回重审的可能性,当然,也有维持一审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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