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一男子正常行驶,准备右转,不料这时突然窜出来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司机想要

运良说是非 2024-09-22 00:10:43

浙江宁波,一男子正常行驶,准备右转,不料这时突然窜出来一辆摩托车。摩托车司机想要左转,撞上了私家车。摩托车司机很生气,用拳头怒砸男子的车,男子的车机盖被砸出了一个凹坑。而且这名摩托车司机很嚣张,对着男司机做出了侮辱性的手势,然后就扬长而去。男子不忿,悬赏5000元,终于找到了这名摩托车司机。摩托车司机想要和解,可男司机不同意,因为他的损失达到了一万多元。 (案例来源:) 张大勇开着私家车,在道路上正常的行驶。 此时张大勇想要右转,但突然窜出了一辆摩托车,险些撞上张大勇的车。 张大勇一看前方是黄灯,而且这个路段是禁止左转的,所以显然是摩托车司机的责任。 可令张大勇意料不到的是,摩托车司机竟然倒打一耙,用拳头怒砸张大勇的车的机盖。 张大勇的车的机盖是铝制的,很快就被摩托车司机砸出了一个凹坑。 还没等张大勇反应过来,这名摩托车司机就骑着摩托车离开了,在离开之前,摩托车司机还回过头,对张大勇做出一个侮辱性的手势,然后就扬长而去。 张大勇非常的气愤,急忙的用手机拍下了摩托车的车牌号码。 张大勇认为,摩托车司机违反了道路交通的规则,在禁止左转的路段左转,而且还砸坏了自己的车,对自己做出了侮辱性手势,所以张大勇一定要找到这名摩托车司机,让他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 可茫茫人海如何找到这名摩托车司机呢?张大勇灵机一动,在社交媒体悬赏5000元,寻找这名司机。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很快就有知情者提供了这名摩托车司机的身份信息,张大勇报警。 很快张大勇就接到了这名摩托车司机的求和电话。这名摩托车司机苦苦哀求张大勇,说自己错了,希望张大勇能够高抬贵手,能够与他和解。 可张大勇不同意,因为他的车辆机盖的损失达到了1万多元。 摩托车司机当初有多么嚣张,现在就有多么狼狈。如果张大勇坚持不同意和解,那么这名摩托车司机很有可能有牢狱之灾。 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摩托车司机违反交通规则,需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3条第八8项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一次记3分。 摩托车司机在禁止左转的路段左转,违反了交通规则,需对这名摩托车司机记三分,同时可以对其处以20~200元的罚款。 但如果仅仅这名摩托车司机只是违反了交通规则,那么只需要对其处罚就可以,可是这名摩托车司机却用拳头砸坏了张大勇的车的机盖,导致张大勇的车辆损失达到了一万多元,那么这名摩托车司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追究这名摩托车司机的刑事责任。 2、摩托车司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摩托车司机不认为自己违反了交通规则,反而责怪张大勇,所以恼羞成怒,用拳头怒砸张大勇的车的机盖,导致张大勇的机盖有了一个凹坑。 根据事后的定损,如果修复机盖需要1万多元。 所以这名摩托车司机构成了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有关的司法解释,如果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达到了5000元以上,那么就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加上张大勇不同意和解,坚持要求追究这名摩托车司机的刑事责任,所以这名摩托车司机很有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摩托车司机还需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摩托车司机砸坏了张大勇机盖,那么摩托车司机构成侵权,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实不论是否得到了张大勇的原谅,摩托车司机都难逃赔偿的责任。只不过如果得到了张大勇的原谅,摩托车司机可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所以,冲动是魔鬼!这名摩托车司机除了要承担1万多元的民事赔偿责任外,还有可能有牢狱之灾。(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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