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4名民警巡逻期间,发现一对男女在车内发生关系。巡警立即掏出手机拍下,事后,还让这对男女交了3000元罚款。谁想,正当女子以为没事的时候,几天后,她的这段视频被其中一个巡警泄露,在网上疯狂转发,女子不堪压力喝药自尽,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馆陶县人民法院) 李强看到网上疯狂转发的那段视频,气得浑身颤抖。他对着正在熟睡的妻子韩琴一顿拳打脚踢。恶狠狠地说:“瞧瞧你做的好事,现在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了,你让我的脸往哪搁?” 心虚的韩琴没做任何辩解,低着头点开视频。此时的她既羞愧又不解,这段视频怎么会上传到网上呢? 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韩琴身材苗条,五官端正。几年前,在媒人的介绍下成为了李强的妻子,起初,夫妻俩恩爱有加,每天都形影不离。 可转眼结婚三年,韩琴的肚子却迟迟没有动静。 李强九代单传,身上背负着传宗接代的任务,压力可想而知。夫妻俩红着脸鼓足勇气去医院检查,拿到诊断书的那一刻,韩琴泪流满面。 医生说她宫寒很难怀孕。 一开始李强还安慰自己的老婆,不要灰心,只要慢慢调理好身体,迟早能如愿以偿。可半年过去,韩琴的肚子依旧没有动静。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强态度也越来越差。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韩琴打电话也总是被挂断。心情郁闷的韩琴,受了委屈就在微信上跟自己的初中同学张军吐槽。 张军则一直耐心地安慰开导她。 张军上学的时候就曾追求过韩琴,毕业以后还向韩琴求过婚,只是韩琴当时对他并没有什么感觉,所以拒绝了。 有一次两人参加同学聚会,张军特意加了韩琴的微信。尽管韩琴并不喜欢张军,可在丈夫那里受了冷落的她,又习惯在张军那里寻求安慰,久而久之韩琴对张军产生了一些依赖。 这天,张军提出周末带韩琴去海边吹吹风。 韩琴痛快答应,为了这一次约会,韩琴还特意精心打扮了一番。一路上两人相谈甚欢,暧昧的气息蔓延在车里。 当车行驶到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后,张军突然停下。 心猿意马的两人,都来不及去酒店,就直接在车内发生关系,或许是因为他们太过投入,全然忘了旁边是否有人。 就在他们忘乎所以的时候,4个民警突然出现在他们面前。 而且其中一个民警王某还拿着手机对着他们拍,羞愧不已的韩琴低着头,慌慌张张穿好衣服。随后这两人被带去了派出所。 经过询问,王某得知韩琴跟张军是情人关系,向上面领导请示这件事怎么处理。领导杨某处理结果是张军交3000元罚款,两人各自回家。 而这笔钱杨某独占70%,剩下的钱由王某4人平分。 韩琴本以为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了。可哪承想,王某并没有删除那段视频,他不仅自己欣赏,还分享给自己的好哥们。 这样的视频传播速度可想而知。 韩琴瞬间成为当地名人,不管走到哪里都会被人指指点点, 给她的生活和家庭带来严重困扰。韩琴因忍受不了别人的闲言碎语,处于崩溃的边缘。 这天,她带着一瓶农药来到派出所,当着王某的面一口气喝下去。 虽然王某等人第一时间将韩琴送去医院,可惜还是抢救无效离世。 家属一气之下,将王某等人起诉到法院。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王某作为一名执法人员,发现韩琴跟张军在车内行不轨之事,违背公序良俗有责任制止。但他拍下韩琴的私密相片,已经超出了他的职责范围。 事后,王某对视频没有进行任何处理,分享到网上,严重侵犯了韩琴的隐私权。韩琴因名誉受损,不堪重负喝药自尽,此事跟王某的不正当行为存在一定因果关系。 2、除此之外,王某还构成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397条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某等人罚款张军3000块,又将这笔钱私吞。承诺不会追究此事,事后又泄露视频,作为执法人员,严重违纪违规,扰乱社会秩序,理应严惩。 法院判决王某有判徒刑8个月。 3、夫妻之间应该相互理解,尊重。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韩琴作为当事人,她本身也存在一定过错。韩琴跟丈夫感情出现问题,在外寻求安慰和刺激,违背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 事情败露,韩琴承受不住压力喝药自尽,把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作为一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她应该知道这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所以这场悲剧,韩琴负主要责任。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法律常识
河北,4名民警巡逻期间,发现一对男女在车内发生关系。巡警立即掏出手机拍下,事后,
运良说是非
2024-09-24 11: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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