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一男子到超市买了两条烟,结果走的时候忘记付款了,待老板发现时,男子已经上车离开了,老板气愤之余直接把视频发在了网上,很快视频就被男子看到了,让人意外的是,男子回到这个超市把老板凶了一顿,又买了两条烟。 事发当天,一男子急匆匆来到超市买了两条烟,由于门外有同伴等着自己,拿到烟之后男子直接上车离开了,而这时候老板反应过来男子没给钱,于是赶紧追了出去,由于男子带着耳机,没有听到直接上车离开了。 本来就是小本生意,两条烟的钱就顶上自己一两天的利润了,老板越想越气,随即将监控截取了下来,随后就发在了网上。 很快,这条视频被男子看到了,几天后,男子直接回到了店里,对着老板就是一顿斥责,我前两天拿两条没给钱,还发视频?那我当时出去你不知道吗?都是邻居,你有必要这样吗? 老板见男子非常生气,也只能轻声回应道,我怎么知道你这么就跑出去了? 男子解释道,是门外有朋友在等我,搞得朋友都打电话问我什么情况,拿别人烟不给钱,这事搞得(我一点面子都没有),再拿两条。 老板回应道好,于是赶紧从柜台上拿出了两条香烟给了男子。 有人说,我是做面馆的,一年下来至少有300个逃单的,一点办法都没有,权当他们遇到了困难,算帮忙了。 还有人说,这种肯定是忘记了,回来都这么气汹汹的教育其老板来。 其实,忘记付款和有意逃单,在法律上完全是两种性质。 如果是忘记了付款,那么本身来讲,男子和超市之间是一种买卖合同的关系,当超市把香烟交给了男子,男子就有付款的义务,如果男子忘记了付款,作为超市而言,有权按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如果是后者,就是故意逃单,那么由于是故意逃单,性质就不一样,这属于一种诈骗行为,即当老板将香烟递给男子,男子接过香烟之后谎称付了款,拿到香烟就离开了,显然这就是一种诈骗行为。 一般情况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但是,如果没有表示已经付款,而是拿到香烟之后,直接离开,这其实就属于一种强拿硬要的行为,属于寻衅滋事的一种,会按照寻衅滋事来处理。 但是,老板将视频发在了网上,被男子的很多朋友都看到了,显然,这会造成男子社会评价的降低,而老板也没有征得男子的同意,将监控视频公开了出来,这是否属于侵犯男子的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正常来看,任可人未经允许都是不得使用他人肖像权的,但是,如果是特定情况,比如为了公共利益,为了个人学习使用,是可以无偿使用的,但是就本案来看,老板的行为属于维护自己的权益而公开男子的肖像权,因此,这不属于合理使用,老板的做法,也涉嫌侵犯了男子的肖像权。 最后,虽然老板的权益受到了损失,但是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而不要以侵犯他人合法利益的方式维权。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秋日生活打卡季# #妙笔生花创作挑战# #男子买烟没付就走被老板发到网上#
广东深圳,一男子到超市买了两条烟,结果走的时候忘记付款了,待老板发现时,男子已经
大兵叔叔
2023-12-02 1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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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3929
不懂就问
我试过吃饭好像没给又回去给,回来好像是给过的了,等于给了两次。
顺溜狗3厘米 回复 12-04 08:03
付款记录是个好东西
用户10xxx01
买烟不付钱就走,老板发视频找人回来付钱有错?还侵犯肖像权?法律并没有规定像这种情况只能报警处理。老板通过视频追讨烟钱是权利自救的一种方式
心有花木 回复 12-04 08:57
你可以报警啊!就像你老婆出轨了,你把你老婆打断腿一样,也是犯法
此用户已改名
别拿耳机说事,刚开始那么小声都能正常交流,后面大喊你都不带回头的,好意思说忘?[吃瓜]
风帆
还征求男子同意,如果能找到男子,还用发到网上
Number丶9
如果是邻居,他还用发视频?直接找你不更快?
放长线钓大鱼
一次吃饭忘给钱开车走了,半路上才想起来,后面叫朋友帮给的[捂脸哭]
鹿泉
报警有毛用,做个笔录就没了
M柯里昂 回复 12-04 08:34
两条烟还达不到笔录立案标准,一般都是劝和协商。
揭到你的短了
我遇到一个11月吃饭没给钱,过了年3月份来付钱,我都懵了
某人
那个拿了烟不买单的就是小编,买东西不给钱,还侵犯肖像权,
大林
扯蛋,这种事发网络就跟石头沉大海一样,浪花的激不起半滴,还网络报光?还真以为爆光的是名人,或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