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一对新人在结婚当天遇到了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新郎为了自己结婚当天面子十足,一口气租了6辆豪华婚车去接亲,然而,当来到酒店准备接新娘后,这些婚车全部不见了踪迹,新郎和新娘在现场苦等了一个小时,最终打了车来到婚礼现场。 李先生为了准备和王女士的婚礼,早早就开始准备了,除了一些琐事之外,婚车和婚礼当天的装扮都非常重要,为了让自己婚礼更有面,李先生订了6辆豪华轿车作为婚车,又额外花了888元给婚车做装扮。 婚礼当天,李先生、伴郎和亲友坐上了婚车,前往酒店接新娘,一行人进入房间后,开始了欢快的小游戏,伴着众人的祝福,李先生和王女士下楼准备乘坐婚车前往酒店。 让人无语的是,当一行人下楼之后,婚车都不见了,李先生当即就懵了。 随即,李先生便联系上了一名司机,这时候司机称现在在别的地方,回来要十几分钟,挂掉电话后,李先生看了看表,时间还来得及,于是一行人就在楼下焦急的等待着。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婚车还是没有回来,李先生再次拨打了对方电话,这时候却发现婚车司机不接电话了。 无奈,一行人在楼下又等了一个小时,随着酒店婚礼时间的临近,小两口也不敢再耽搁了,于是只能打车前往酒店,狼狈的举行了婚礼。 婚礼结束后,李先生是越想越气,自己订好的车队就要在楼下等着,这倒好,一声没坑的就走了,而且还不知道去哪了。 于是,李先生来到婚庆公司讨说法,让人意外的是,婚庆公司表示当时的司机去别的地方接私单了,去接别的新娘了,对李先生和妻子表示道歉。 只道歉这哪行,差一点就耽误了我们的婚礼,王女士说道。 那你们想怎么办?婚庆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询问道。既然是你们的问题,那么就赔偿12000元的损失吧,李先生说道。 听到要赔偿12000元,婚庆公司负责人直摇头表示不可能,我和司机带着现金过来道歉赔偿都没有问题,但是这个数额太高了,我们没办法接受。 王女士表示,价格的话可以协商,但是司机层面必须要道歉。 有人说,这租车公司真的太牛了,活还没干完,说走就走吗,真的是拿钱不办事。 也有人说,肯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新郎来酒店接亲,那么婚车司机误以为这个酒店就是接亲和举行宴会的地方,想当然的以为把新郎送过来就结束了行程,当然要赶着时间去接下个活。 王女士有无权利要求12000元的赔偿? 本案中,双方签订了租车服务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一辆帕梅,5辆奔驰E级轿车,共计3100元,时限是4个小时,里程是60公里,所以,从服务开始到服务结束,是4个小时以及总计60公里的车程。 当王先生来到了酒店楼下,婚车未征得王先生同意,先行离开的,那么该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以,王女士有权要求婚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由于王女士一方支付的是1000元定金,所以,按照《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即王女士一方有权要求婚庆公司承担总计2000元的赔偿的。 现在的问题是,王女士提出了12000元的赔偿要求,那么这个要求能不能实现?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即只有损失超过了定金的数额,才有权要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后来,王女士反馈说,公司愿意赔偿7000元钱,并将6名司机拉入了一个群聊,一个个向王女士进行道歉,对此,王女士也接受了这个方案。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冬日打卡季# #妙笔生花创作挑战#
浙江杭州,一对新人在结婚当天遇到了一件十分尴尬的事情。新郎为了自己结婚当天面子十
大兵叔叔
2023-12-04 14: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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