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女子在儿子4岁的时候,为了给儿子将来一个保障,把400元存入了银行,这一存就是24年,因为银行承诺,到期可以拿到本息4.4万元,24年一晃而过,当女子来到银行打算将这笔钱取出来,柜员却告诉范女士本息只有4000多元,女子顿时傻了眼。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范女士带着满腔期待走进了银行的大门。她的手中紧紧握着一张已经有些泛黄的存单,那是在她儿子四岁的时候,她存入银行400元的凭证。她此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回那笔钱,那笔被银行承诺会在24年后变成4.4万元的钱。 “您好,范女士。”银行柜员热情地招呼道,“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范女士有些紧张,但仍然坚定地说:“我想把这张存单上本息取出来。” 柜员熟练地敲打着电脑键盘,查询着那笔陈旧的存款记录。过了片刻,他抬起头说:“范女士,根据我们的记录,您的存款本金加上利息,总共只有4000多元。” 这个消息像一记重锤般砸在范女士的心头,她感到自己的世界瞬间崩塌。24年的等待,24年的期望,在这一刻变得如此的苍白和无力。她强忍着泪水,颤抖地问:“这怎么可能?银行当初承诺这笔钱会在24年后变成4.4万元的。” 柜员显然对这个问题有些意外,毕竟,存单的时间都已经赶上他的年龄了,不过,柜员还是耐心地解释道:“范女士,根据系统的显示,目前您的这张存单显示就是4000多元的本息。” 范女士的心情跌入了谷底,她感到自己被银行骗了。她愤怒地质问:“那你们当初为什么要承诺我可以得到4.4万元本息?” 柜员试图解释,可是,范女士不想听任何解释,她只想讨回她应有的权益。她大声喊道:“我不管你们银行经历了什么,我只知道你们承诺过我4.4万元,但现在却只有4000多元。这是不公平的!”她说完这句话,转身离开了银行。 事发后,范女士将银行起诉到了法院,要求银行兑现承诺支付4.4万的本息。 银行表示,当年的存款是按照每三年的保值储蓄为基础,自动转存8次后产生的,当时除了利息之外,还有保值补贴,利率一度能达到10%以上,所以,这样测算下来,24年大约就是4万多元。 但是,因为这样的方式违反规定,所以,很快有关部门就进行了制止,加上当时的保值补贴已经取消了,而存款的利率则是法定的,所以,这样计算下来,本息就是4000多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按照商业银行法第五条规定,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本案中,范女士和银行之间是一种储蓄合同关系,那么作为银行,应当在储户取钱时尽到配合的义务。由于双方之间构成了储蓄合同关系,但是其约定24年的储蓄期限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超过部分就属于无效合同。 按照当时最长的定期储蓄期间来看是8年,所以超过部分则属于无效合同,因此,之前的8年定期加上此后16年的活期,这样计算下来与银行计算的4000多元相差不多,据此一审法院也做出了判决,判决银行支付范女士4000余元的本息。 但是,当时银行说好的是4.4万元,现在却只有4000多元,范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的判决却与一审完全不一致。 二审法院则认为,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案中,银行单方面确定利率,并将这个利率告诉了范女士,让范女士错误的信赖存单的约定,而在新政策出来后,银行又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到范女士,所以其自身过错较大,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存单推算的本息4.4万元,减去4000余元后,才是范女士的损失部分,对此银行对这部分损失承担70%,范女士本人承担30%,据此改判银行应支付范女士28000元的赔偿。 在这个事情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在面对银行这样的机构时的无助和无奈。虽然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过错,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消费者自身的责任。 在签订任何合同之前,消费者应该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并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我们也应该提高自己的金融素养和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湖北恩施,女子在儿子4岁的时候,为了给儿子将来一个保障,把400元存入了银行,这
大兵叔叔
2023-12-11 13: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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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離殤
合理 二审
再见杰克
银行打官司输过吗?
用户16xxx14
范女士有啥过错?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