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抛弃妻女和第三者结婚后,结果却因病去世,现任妻子打算继承丈夫的房产,不料丈
大兵叔叔
2024-01-26 23:34:44
一男子抛弃妻女和第三者结婚后,结果却因病去世,现任妻子打算继承丈夫的房产,不料丈夫的女儿却跑来要求分得四分之一,可是,现任妻子表示最多只能给你八分之一,毕竟这是我们夫妻共同财产,两级法院的看法却并不相同。
老刘和妻子结婚后,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儿,老刘自己做生意,妻子则负责相夫教子,就这样两人在一起生活了小二十年。
女子张某和老刘在工作中相识,由于两个人相差20岁,起初,张某把老刘当做大哥一般,而老刘也是很照顾张某,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感情也越来越好,直到突破了道德的底线,两人保持起了不正当男女朋友关系。
而后,张某竟然怀了孕,更是为老刘生了一儿一女,老刘高兴不已,但是,老刘经常不回家的异常行为还是被妻子有所察觉,两人经常因此吵架,而老刘索性摊了牌,提出了和妻子离婚的想法。
很快两人就顺利离了婚,离婚时,妻子带走了女儿小刘。
离婚后,为了给娘三个一个家,老刘将离婚时分得的150多万财产直接买了一套260多平的房子,准备结婚后,一家四口在新房子里生活居住,买房后的第三天,老刘就和张某登记结婚了。
可是,好景不长,婚后,老刘患上了重病,经多次治疗后还是不幸去世,于是,张某就和两个孩子一直在这个房子里一住就是十多年。
不久前,张某打算卖房子,于是来到了房产交易中心准备办理过户,结果却被告知需要全部继承人都来签字才能办理,无奈,张某只能联系上老刘的女儿小刘,希望小刘来配合过户,并给小刘一定的补偿款。
想想当年父亲被这个女人给抢走了,自己和母亲孤苦伶仃的生活,小刘心中还是有些气愤,不过,事情过去了这么久,自己也打算就此和过去告别,于是双方一起来到了不动产交易中心。
然而,此时小刘意外的发现,房子竟然是在两人结婚之前买的,那么这套房子自己能分得的绝不止八分之一,于是便拒绝了签字。
此后,张某便将小刘起诉到了法院,要求小刘配合过户,自己按照八分之一的份额给小刘做补偿。
张某提出,早在两人结婚之前,老刘就已经和自己在一起生活了,而且自己也给老楼生了一儿一女,实际上两个人的财产早已经混同了,在老刘离婚之后买了房子,那么也是共同财产,应当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一审法院支持了张某的看法,判决小刘分得八分之一。
可是,小刘不服气提出了上诉。
实际上,这套房子到底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张某与老刘的共同财产,其实很容易分辨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于老刘在离婚时,从夫妻财产中分得了150万元,而这笔钱之前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和张某共同生活所得的共同财产,因此,这笔钱属于老刘的婚前个人财产。
而张某明知道老刘有家室,依然选择了在一起,两人的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其之间的行为不受法律所保护。
既然是老刘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老刘的女儿,张某,以及张某的两个孩子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各自分得四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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