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花了14.4万元网购了一块百达翡丽机械手表,拿到手之后却意外的发现表扣非原
大兵叔叔
2024-01-26 23:35:04
一男子花了14.4万元网购了一块百达翡丽机械手表,拿到手之后却意外的发现表扣非原装,于是便以商家欺诈为由将其告上了法院,索赔43.2万元,然而,法院的判决却有些意外。
老张是一名手表爱好者,自己手上有几块名牌机械手表,最近又看上了一款百达翡丽机械手表,由于这款手表是一款二手商品,所以在价格上很吸引人。
原本要31万元的手表,标价却不足原来的一半,而商家更是在网页上注明表盘与表扣均为原装,表带为非原装。
由于手表要竞价,经过一番竞价后,老张以14.4万元的价格拍了下来,拿到手表后,老张兴奋异常,于是立即戴在手上把玩,然而,毕竟是对手表有一些了解,当看到手表的表扣时,老刘就发觉表扣有问题。
首先,老张看到表盘和表扣的磨损程度明显不一致,所以,老张认为这个表扣是有问题的。
于是,老张和商家取得了联系,表示商家给自己配了非原装表扣,可是,客服却回应称,在平台注明表扣为原装,但是在交易过程中他们已经告知老张表扣为老款,手表为新款。
随即老张就和平台取得了联系,可是平台却判定商家没有欺诈,于是老张便将商家告上了法院,要求退一赔三,赔偿自己43.2万元。
面对老张的诉求,商家并不认同,商家表示,在交易过程中已明确告知表扣是老款,所以不存在欺诈,根据平台规则,假一赔三明确的是材质造假,他们拍卖的腕表披露存在瑕疵,不属于该规则所规定的主体造假、表带造假,而且平台也认为商家没有实施欺诈行为。
由于新款表扣配件价格在2.8万元,结合本案二手商品的属性,表扣作为配件的价值参照此系数折算后价值为8,550元到11,400元之间。
那么,法院是如何审理本案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也就是说,欺诈方主观上具有欺诈的故意,欺诈的故意,是指欺诈一方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被欺诈人陷入错误认识,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欺诈人主观上有欺诈的恶意。
当销售者出售产品,向消费者陈述时,销售者并不肯定陈述的真伪,但仍向消费者作出陈述,以致因陈述事实的虚假性而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在这种情况下,笔者认为,陈述的一方,即销售者具有欺诈的故意。
本案中,双方手表的买卖合同关系成立并有效,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商家和消费者均确认表扣非原装,但是,由于表扣非原装,并不影响手表的使用功能,但是考虑到案涉手表为二手名表,名表除了使用功能,还有观赏、保值、收藏等功能,表扣非原装会影响购买者的消费心理,因此,法院能认定,商家的行为涉嫌欺诈。
但是,在具体数额方面,法院认为商家是对表扣进行了欺诈, 并不是对整块手表进行了欺诈,据此应当以表扣的价格2.85万元的三倍,也就是8.55万的价格予以赔偿。
不过,双方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纷纷提出了上诉,可是最终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一审判决。
有人说,这么贵还敢在网上买,也是个狠人,钱多。
还有人说,平台客服也是醉了,这都不是欺诈什么才算是欺诈,好在这个平台今天也支持了仅退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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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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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10xxx41
这玩意,越来越不值钱了,大多数时候只是买的人觉得高人一等
蔷薇
14万你也买不到百达斐丽。贪便宜没好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