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员工因为加班的事情在和老板争执,另一女同事听到两人争吵后,就替员工说了一句话,

大兵叔叔 2024-01-26 23:36:35
一员工因为加班的事情在和老板争执,另一女同事听到两人争吵后,就替员工说了一句话,结果却被老板直接叫到了办公室,随后老板决定将女子开除,女子:我就是帮着同事说了一句公道话,你凭什么开除我? 许女士,一个在这家教育公司工作已有一段时间的员工。那天晚上,她和同事们一起加班到了凌晨2点多。长时间的劳累和压力让每个人身心疲惫,但是为了工作,他们依然坚守在岗位上。 由于这样的加班已经成为日常,所以,大家虽然很累,但是为了工资,也只能拼了命的挣钱。 几天后,在公司的办公室里。一位员工因为加班费的问题与老板发生了争执。许女士坐在自己的工位上,专注于手头的工作,但她清楚地听到了两人的争吵。在她看来,那天晚上确实加班到了凌晨2点,同事所争取的加班费是理所应当的。 于是,她忍不住插了一句公道话:“这个确实是有的,我们那天确实有这个绩效,我们上班到凌晨2点。” 许女士的话音刚落,老板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他立即将许女士叫进办公室,质问道:“这件事情和你有什么关系?你哪来那么多话?”语气中带着明显的怒意和不屑。 许女士面对老板的质问,不甘示弱。她冷静地回应:“我只是说出事实,我们那天确实加班到了凌晨2点。” 没想到,老板的怒火更甚,他大声斥责道:“我是老板,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你还牛了?你走吧,你被开除了。” 许女士面对这样的无理取闹,也不愿退让,她坚定地表示:“既然你要开除我,那就把工资给我结算完。”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老板表示你没有工资,直接走。然而,许女士并不愿意,直接坐在了工位上,这时候,老板竟然叫来几个壮小伙,直接将许女士架出了公司大门。面对这样的待遇,许女士感到十分无奈和气愤。 随后,许女士决定求助于媒体。她带着记者一起来到公司,希望能够为自己讨回公道。面对记者的镜头和许女士的质疑,老板开始解释自己的行为。他表示,许女士在办公室和老板吵架并大声喧哗,违反了公司规定,因此开除她是符合公司规定的。 然而,当面对镜头和公众的关注时,老板的态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低下了头,不断地向许女士道歉。为了挽回公司的形象和避免进一步的压力,他当即为许女士结算了工资。 其实,有时候我们因为一句公道话而卷入不必要的纷争,但是,正如许女士所展现的勇气和坚定立场一样,我们应该勇敢地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公道。 1、加班到凌晨,要求支付加班费难道不合理吗?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第十三条规定,平日加点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休息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法定休假节日加班工资应是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 就是说,在超过当天工作时间之外,要求员工加班的,是需要按照每小时150%的标准来支付的。 如果公司拒绝支付,《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的,劳动者不需提前通知就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所以,那名员工不仅可以要求加班费,还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2、因为许女士的一番话,公司将其开除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该公司在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不得顶撞上司,不得大声喧哗,显然这样的规定是没有问题的,但是,许女士这样做了,只不过属于一般违规行为,而没有上升到严重违反劳动合同的程度,所以,公司无权擅自解除合同。 因公司擅自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的,因此,作为许女士来讲,有权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赔偿金。 3、其实,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和决策者,更应该尊重员工的权益和付出。加班费的争执或许只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但背后反映的是企业对员工的尊重和关怀的缺失。 一个真正有远见和责任感的领导者应该倾听员工的声音,关注他们的需求和感受,共同创造一个公正、友善的工作环境。 虽然这场因公道话引起的开除风波虽然暂时落下帷幕,但它带给我们的思考和启示却是深远而持久的。 ———————————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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