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遇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她刚入职一家网络科技公司,表现出色,顺利转正并升
大兵叔叔
2024-01-26 23:37:32
张女士遇到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她刚入职一家网络科技公司,表现出色,顺利转正并升任部门主管。然而,就在签完3年劳动合同的第二天,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更过分的是,公司竟然给她停了保还注销了公司。
怀孕后的张女士向公司申请产假,期待能够安心享受孕妇的福利待遇。然而,她发现自己的社保已经停缴,原因竟然是公司已经注销。更让张女士震惊的是,公司不仅注销,还重新成立了一家新公司,而她却没有收到任何通知。
张女士气愤地找到公司老板理论,希望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公司方面翻脸不认人,不承认之前的合同,也不承认新公司和张女士的关系。劳动仲裁部门也以没有法律主体为由驳回了张女士的申请。
原来,之前的公司注销后又成立了新公司,原班人马继续工作。而两家公司确实有联系,现在的公司法人就是上家公司的财务,监事则是上家公司的法人。但面对记者,老板却给出了另一种说法。
老板表示,自己原来是老公司的财务,但近两年公司状况不好,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20年底,公司已经提前告知过员工相关情况,也给了相应补偿,但张女士不配合。
因为张女士怀孕特殊情况,公司不能辞退她,所以一直支付着她的工资和社保,直到公司破产清算。现在公司已经完成注销,他也已经咨询过律师。他认为新公司和之前的公司没有关系,所以不需要继续支付给张女士工资。
有人说,公司就是针对张女士,毕竟一个女性半年不工作,怎么给公司创收?
还有人说,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公司要求已婚已育。
那么,公司是否有权辞退张女士?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途径解除劳动合同。
所以,用人单位是不能单方辞退张女士的,但是,由于公司要准备注销,就要和原先的职工进行清算,为职工缴纳拖欠的社保以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就可以完成职工补偿的工作。
而张女士原先的公司相关人员又到了新公司继续上班,那么是否意味着张女士的相关权益可以直接挂到新公司名下?
其实,虽然高管甚至是法定代表人都是一样的,但是,在法律上,这是两家公司,也就是两家法人,张女士确实和新公司没有一点关系。
但是,如果原先的公司,在没有为张女士办理完相关手续,甚至是拖欠社保导致了张女士权益受到损失的,那么劳动者可以将接收清算资产的股东列为被申请人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于此事,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张女士维权到底。有人认为怀孕女性应该得到更多的保护和尊重,而不是被公司利用或抛弃。也有人认为公司注销重新成立新公司是一种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应该受到谴责和制裁。
此事件提醒我们,作为劳动者应该更加谨慎地选择工作单位和签订劳动合同,特别是在怀孕等特殊时期更应该注重自己的权益保护。同时,企业也应该承担起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尊重员工的权益和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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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理费叨
真能扯,这多久之前的新闻了?这个张某就是故意隐瞒怀孕事实然后想找个公司骗工资和社保的,面试时说自己没有备孕计划,刚过试用期就说自己怀上了,早就劳动仲裁过了;现在搁这瞎洗啥呢
HN
所以老板不爱招女员工,这些怀孕去公司找养的,难道真的就是刚签完合同就发现怀孕?怀孕前没有备孕没有检查?所有女性去买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