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一位父亲让三个孩子跪在马路中间,竟然是因为他联系不上妻子,所以才出此下策,逼迫妻子现身。这位父亲真的是太疯狂了。幸好三个孩子及时的被民警救下来了。三个孩子也跟随母亲,回到了母亲的老家。男子的妻子也下定决心与男子离婚。网友:这还要什么离婚冷静期呢? (案例来源:都市现场) 8月14日,广东佛山一马路上车来车往,但有三个小孩跪在马路中间。 而三个小孩的父亲正在不远处,骑着电动车看着他们。 幸好民警及时发现状况,训斥这父亲,命令父亲让他的三个小孩从马路上站起来,走到安全的地方。 此事很快就引起了网上的热议,很多网友不理解,为什么这位父亲要这样做呢?难道三个小孩不是他的亲生小孩吗?为什么要让三个小孩处于危险当中呢? 经过警方调查才得知详情。原来这位父亲叫凌某,他与妻子失联了,所以才让三个小孩跪在马路中间,以此作为要挟,逼迫妻子现身。 凌某的妻子也说,她与凌某感情不和,准备离婚,自己离开了凌某,回到了老家,不想与凌某联系。 此事发生后,三个小孩也回到了凌某妻子身边,回到了他们外婆外公家。 很多网友看了视频很生气,想不到凌某竟然这么丧心病狂,拿三个小孩的生命做筹码。 有网友说,为什么要有离婚冷静期呢?像这样的家庭还有什么留恋呢?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凌某妻子有离婚的自由。 民法典第 1041 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我国实行婚姻自由的制度,既然是婚姻自由,当然包括结婚的自由和离婚的自由。 妻子与凌某感情不和,不想要与凌某继续做夫妻,那凌某妻子有提出离婚的自由。 就算凌某不同意,也不能够阻止妻子离婚的权利,所以说离婚冷静期实在是没有必要存在。 妻子看凌某不愿意离婚就离家出走,不想与凌某联系,可凌某为了逼迫妻子现身,竟然让三个孩子跪在马路中间,实在是太可恶了。 2、凌某让三个小孩跪在马路中间,违背了家庭美德。 民法典第1043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关爱。家庭成员应当相互体谅,相互关爱。 凌某与妻子发生了感情问题,凌某不从自身找原因,反而让三个孩子跪在马路中间,使三个孩子陷入危险当中,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违背了家庭美德。 3、凌某的行为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凌某让三个小孩跪在马路中间,三个小孩有现实的危险性,一不小心就会被车撞,很有可能会失去生命,所以应当认定凌某属于虐待家庭成员的行为。 因为虐待家庭成员属于告诉的才处理,如果三个小孩要求追究父亲凌某的责任,那么警方须对凌某处以警告或者5日以下的拘留处罚。 如果三个小孩没有要求处理凌某,那么凌某不会被行政处罚,但凌某的这种做法要受到道德的谴责。 对此,您是怎么看的呢?
广东佛山,一位父亲让三个孩子跪在马路中间,竟然是因为他联系不上妻子,所以才出此下
运良说是非
2024-08-18 16:5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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