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将消费者未要求提供的酒店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售给他人,被判虚开发票罪 #上海# 审理法院: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1.基本案情 2019年6月至2022年7月间,被告人吴某为牟利,擅自将某某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消费者未要求提供的开票单位为XX(集团)有限公司、某某公司等公司的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售给陈某(已判决)、肖某(另案处理),由陈某介绍虚开给没有真实消费的医药公司等企业员工作为报销凭证 经审计,被告人吴某参与虚开的上海增值税普通发票票面金额共计人民币(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800余万元。 2025年2月6日,被告人吴某在本市居住地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 本案审理期间,被告人吴某退出违法所得188279.88元。 2.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其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定性正确。被告人吴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退出部分违法所得,结合本案的事实、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辩护人与此相关的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 为维护国家税收管理制度及发票管理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款及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吴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虚开发票罪律师# #上海虚开发票罪律师#
真是什么钱都敢收!近日,上海一分局民警祝某因为收受贿款200余万,被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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